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GUIDEPAGES: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新聞發佈〔營建管理組〕土石方管理
內政部國土署:營建剩餘土石方GPS系統 採雙軌並行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ms=9009&s=336508
今(28)日媒體報導「環團:中央應把關土方品質去向」,其內容提及地方政府自建土石方運載車輛GPS系統希望能與內政部系統直接介接一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在1月16日親自召集內政部、交通部、環境部及經濟部進行跨部會研商,會上已確認營建剩餘土石方GPS系統採取雙軌並行策略。農業部重申: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已明定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農地 不會修法放寬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24740
「土方之亂」補破網!政府推全追蹤、填海造陸,建案卻被迫停工? | 熱門話題 | 要聞 | 經濟日報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9284895/
內政部將持續與環境部及法務部合作稽查、嚴懲營建廢棄土不法行為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https://www.nlma.gov.tw/ch/titlelist/news/16982
內政部今(21)日表示,為回應近期社會對於遏止營建廢棄土非法棄置、守護國土環境的高度期待,政府持續與環境部及法務部合作方式加強查緝。自2023年至2025年間,環境部協同本部警政單位共同查辦包含營建廢棄土非法傾倒行為等有關重大環保犯罪案件,共計101案,裁處行政罰鍰新臺幣2,930萬6,800元,並涉及犯罪所得高達新臺幣46億4,994萬8,559元,展現政府對破壞環境不法行為從嚴究辦的決心。
其中,為回應社會對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落實的期待,由各地方政府成立之「營建剩餘土石方聯合稽查小組」持續加強第一線稽查作業,去(2025)年全國各地方政府共辦理稽查9,677件,裁罰2,916件,裁罰金額合計新臺幣5,565萬元,顯示中央與地方攜手強化稽查執法,對違規行為即時處置,以具體行動維護土方管理秩序。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警政署近3年透過「治平專案」持續掃蕩,已查獲幫派組織涉入棄土相關犯罪28案、266人,查扣不法利得新臺幣2億1,526萬餘元。內政部強調,未來將持續採取「系統性掃黑」作法,針對土方清運「挖、運、棄」各環節全面強化蒐證能量,從嚴偵辦、向上溯源,並斬斷金流,防止不法勢力滲入公共工程及建築產業。
內政部表示,中央將持續透過跨部會機制協調地方政府加強稽查取締,並對幫派涉入土方清運行為從嚴查辦、溯源究責並切斷金流,務實守護國土環境、營建管理秩序,以維護環境永續之目標。
既有合法土方去化量能充足 內政部「從未」宣佈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https://www.nlma.gov.tw/ch/titlelist/news/16971
有關媒體報導「內政部宣佈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一事,內政部今(20)日表示,既有合法土方去化量能充足,「從未」宣佈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近期,因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新制上路及為解決營造業者土方去化所面臨之困難,有持續與各縣市一同研商,目前已凝聚共識,會朝向「擴增去化量能」、「簡化土方運送流程」、「GPS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申裝GPS」等三項配套策略來執行,以強化現有土方場效能及提供大量最終處置地點,從而解決土方暫置及去化問題,內政部強調,會中討論並無涉及農業發展條例修法等情事。
內政部表示,農業發展條例主管機關為農業部,其施行細則第2-1條有已規定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農地,本部從未要求農業部要進行修法,合先敘明。
此外,有關農地改良回填之土方,現行規定是要適合農作物種植之土壤,且不得含有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事業廢棄物或其他有害物質,並附相關學術或試驗研究單位出具之檢驗報告證明文件,由農民依照農業用地申請改良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向地方政府申請核准後,方可回填土壤,以確保農業生產環境及兼顧農民耕作需求。
內政部最後表示,為了遏止不肖業者回填廢土破壞國土永續,在行政院跨部會協調及各縣市的共同努力下,逐步落實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理制度,包括全面導入電子聯單及 清運車輛裝置GPS等措施,強化土方從來源、運輸與最終去化地進行全流程追蹤與管理。同時中央已盤點港區、大型開發工程及填埋型土資場等相關最終處置地,可以有效處理現有及未來土方達1.5億立方公尺。後續,中央與地方會繼續合作及推動土方循環再利用,有效減少營建廢棄物產出及防堵非法棄置,以達到守護國土及資源循環運用之永續發展目標。
農業部澄清: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農地 並無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規定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24321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120 17:00:17) 有關媒體報導「農地大危機,內政部宣佈,營建剩餘土方可回填農地,重金屬與病原風險恐進餐桌」、「政府放行營建剩餘土石方回填農地,合法掩護非法,助長農地成棄土天堂」,農業部澄清,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於農地,並無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之情形。農地改良之土質已明定於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
農業部表示,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已明定,農業用地為從事農業使用而有填土需要者,其填土土質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並不因土地所在區位等因素而有不同,亦即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均不能回填於農業用地,以避免該物質與土壤混雜難以移除,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又對於農地整地行為,亦應以挖填平衡為原則,不得以挖除原生土壤,再填入非農業種植土壤之物質方式,俾利農業生產環境之安全。
農地不得直接回填營建剩餘土石方,農業部立場不變
農業部再次強調,營建剩餘土石方內含物質是否安全,仍有疑慮,對於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規定農地填土土質之規定,不會改變,即非屬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均不得用於農地改良回填於農地,並無開放農地暫置或直接回填營建剩餘土石方,以維護農業生產環境安全。
內政部跨部會並攜手地方共同為營建產業解決土方暫置及去化問題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https://www.nlma.gov.tw/ch/titlelist/news/16969
為解決業者因應土方去化所面臨的困難,今(19)日由行政院顧問李孟諺率內政部參事蔡長展及國土管理署代理署長朱慶倫,召開「推動土方全流程管理因應對策」說明會,邀集各縣市政府共同與會。會中達成共識,中央與地方應共同確保土石方管理及去化措施符合法律規範,並請各縣市政府積極媒合既有土資場收受土方,以確保施工中工程安全無虞。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為使國內各項工程能夠順利進行,將加速「擴增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與臨時暫置量能」,包括展開跨部會及地方政府溝通合作,今日與會地方政府表達目前有土方暫置的急迫性,會中結論施工中的案件如有土方暫置需求,可依規定向地方申請,就可以來進行土方的暫置,但務必做好相關管理措施。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補充,中央已全面盤點可去化的土石方去處,包括臺北港、臺中港、高雄港及各縣市大型開發案、低窪地回填及填埋型土資場等擴增方案,共計可提供1.5億立方公尺,尚可滿足未來去化量。
另在「簡化運送與處理流程」方面,內政部修正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並請地方政府修正自治條例或訂定相關管理規定,推動有價土石方等可利用之土石方可直接從營建工地(A點)交易至砂石場(C點)等有關利用土石方作為生產原料之簡化處理機制,改採「A至C」直送方式,免去土資場(B點)的中間處理,加快整體運送與處理時效。另環境部儘速研議快篩機制,以利進場作業能夠加速進行及提升整體收容量能。
此外,考量部分縣市及環境部在全國一致性GPS管理系統新制上路前,已有自建GPS系統,內政部將採取中央與地方「GPS雙軌並行」措施,讓整體清運車輛服務更具彈性。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GPS政策檢討自113年啟動至今,為使土石方能夠妥善處理及流向更加透明,強化違規行為之查核,以落實國土永續發展及確保營建產業運作穩定目標。
今日會議,包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台東縣、嘉義市、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等縣市局處代表與GPS等業者透過實體與線上共同討論方式,跟中央交流第一線實務經驗,以利國內土石方管理政策能夠更加精進。
土方是什麼?一文看懂「土方之亂」為何而亂?工地卡關成本飆會影響房價? | 遠見雜誌
https://www.gvm.com.tw/article/127314
土方之亂國土署推4措施 台北港開放收達5萬方民間工程 | 政治 | 中央社
CAN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01140206.aspx
土方清運新制 | 新聞專題 | 中央社 CNA
https://www.cna.com.tw/topic/newstopic/4874.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