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1日 星期三

【雲林縣】110年度地政業務督導考評綜合整體表現報告

 

內政部地政業務督導考評 

縣市年度綜合表現


雲林】110年度考評綜合整體表現簡報及書面資料

資料期間為該年度前一年7月至本年6月止

內容摘要

本府秉持「創新、用心、貼心」目標,在為民服務極大效益化下,持續創造多元化服務,本府主張「為民服務便民上場、國土計畫守護土地、土地開發共好生活、地籍正確建設無虞」四大原則下,提出10項研究創新並積極提供更優質及簡政便民服務。
















































2022年8月18日 星期四

營造業面臨物價及缺工問題(2021-2022)


2022-08-16機關應有具體作為解決缺工缺料問題才能順利發包

缺工缺料及物價上漲是目前狀況,工程會已協調各機關採取因應對策,以源頭控管方式,每月檢視砂石供需平衡,疏浚河川充分供應砂石,砂石與飛灰以固定價格讓售,及水泥貨物稅減半等,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對於受國際價格影響之項目(例如鋼筋、鋼構),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整契約價款,以因應物價上漲。

       針對缺工部分,勞動部已修正外籍移工引進規定,補充不足之人力,個案工程如依規定引進移工額度仍有不足,亦可報請行政院專案核准。機關於招標文件說明相關機制及於履約時為必要協助,可降低廠商投標之疑慮。另機關亦可採營建自動化或模組化之設計,減少個案勞工之需求。

       在各機關的努力下,近4年約九成工程標案能順利決標,且公共建設執行率連續2年達95%以上之高標準,去年執行金額4,386億元,執行率更達95.87%為歷年最高,顯示各項公共工程仍能持續順利推動。

  工程會表示,透過實際召開流標檢討會議歸納分析,少數個案流標主因為機關應作為而未作為所致,包括未按實際價格編列預算、未按實際需要訂定工期、契約書圖規定不合理,工程會並已提出相關因應對策供機關依循,以利公共建設推動,並要求主辦機關應負起責任,不因委外審查或委託專案管理而不負責任,相關實際作法如下:

(一)預算應符合實際: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列各階段預算經費、編列至完工時所需之物調費及預備費。

(二)工期應符合實際:依工程項量及要徑排程訂定工期,因有需求縮短工期者,應衡量必須對應投入之人機料所需之預算。

(三)契約書圖契約應合理:設計成果應合理且不得綁標、契約納入3層級物調機制、不應將機關或設計責任轉嫁廠商、機關辦理估驗及問題解決之決策應快速。

(四)必要時採機關供應主要材料方式。

  工程會強調,各工程主辦機關於發生流標當務實檢討個案關鍵原因,對症下藥,確實解決問題而不是將缺工缺料作為流標的理由,方能讓工程順利進行。


2022-06-24協調解決缺工問題 已顯成效

為協調改善公共工程缺工現象,工程會協調勞動部及內政部提出因應對策,短期已合理化修正移工規定,累計增加3,802名移工,已可因應急需。長期為吸引本國勞工投入,持續推動證照制度,提升本國勞工尊榮感、薪資待遇及職涯願景,並藉由營建自動化減少現場人力需求。

工程會表示,為因應急需,短期以外籍移工補充缺少之人力,在不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及不影響本國勞工權益之前提下,於109年7月協調勞動部合理修正營造業移工規定,包括調整申請門檻、擴大適用範圍。先前因應疫情進行邊境嚴管,勞動部已於110年11月起重新開放移工專案引進,嚴管期間亦有延長年限、調派及轉換雇主等配套措施,靈活運用移工達737人次,舒緩用人需求。另111年4月政府已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亦可增加熟練技術工留臺誘因。

工程會說明,為從根本解決,以提高誘因及減省人力,長期對策部分,刻協同內政部落實營造業證照制度,目前已討論技術士設置規定之修正內容,將先由公共工程編列預算,要求施工廠商設置取得證照之技術士,以帶頭提升薪資,改善勞工地位及待遇。同時鼓勵公共工程朝自動化及預鑄化落實推動,將從設計階段以單純化、標準化方向辦理,用以將人力引導至預鑄場所及降低現場人力需求。

工程會指出,近期相關措施已見成效,截至111年4月在台外籍營造工8,604人,較109年7月合理修正規定前增加3,802人,增幅達79.17%,工程會將持續關注人力相關議題並隨時協調,以協助公共工程順利推動。

 

2022-06-10工程會從源頭解決缺工缺料及物價上漲問題 促使公共建設順利推動

近兩年營建物價上漲,亦有缺工、缺料之情形,但政府已採取因應對策。首先,在穩定混凝土供應及價格方面,工程會採源頭控管方式,每月檢視砂石供需平衡,於滿足河川通洪斷面需求及安全下疏浚河川砂石,充分供應營建需求,同時協調砂石與飛灰以固定價格讓售,及採取水泥貨物稅減半之政策等,讓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此外,受國際價格影響之項目(例如鋼筋),則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整契約價款,以因應物價上漲。其次,在缺工部分,也已協調勞動部修正外籍移工引進規定,以補充不足之人力(自109年7月修正規定迄今,增加3,802人,共計8,604人)。

在各機關的努力下,近4年約九成工程標案尚能順利決標,而公共建設執行率連續2年達95%以上之高標準,去年執行金額4,386億元,執行率更達95.87%為歷年最高,顯示各項公共工程仍能持續順利推動。

針對少數流標案件,經工程會自107年以來,檢討300件以上之流標案件,發現發包機關針對物價上漲未核實編列預算,及設計內容合約書圖未詳細審核等,屬主辦機關應作為未作為所致,始歸納流標三項主因為:「未按實際價格編列預算」、「未按實際需要訂定工期」、「契約書圖條件不合理」。就此,行政院蘇院長已於昨日院會要求工程主辦機關注意負責辦理。

另就部分工程專業性高、金額大又集中之情形下(例如近期之雙北捷運工程),因為有能力參與廠商家數不多,造成廠商觀望之情形,擇取風險較低之工程投標,而不投標風險較高之工程,或等待機關調高預算後再投標。經過工程會檢視,認為已非物價上漲缺工缺料之問題,已請工程主辦機關檢討發包策略,且確認預算合理後,即不應隨外界意見任意增加經費;同時請國發會於核定計畫及預算時注意控管。


URBANSCAPETW院會議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建設流標情形分析及機關應有作為」報告(111年6月9日)



砂石供應已從源頭管制,價格平穩

2022-05-24

有關媒體報導西部砂石價格攀今年來新高,行情蠢蠢欲動,備受營建業矚目一事;經濟部澄清說明,報載內容提及之砂石價格,係將每立方公尺(約等於1.5噸)單位誤植為每噸,致有近1.5倍之差距,已洽請媒體予以更正,避免造成外界誤解。

經濟部水利署說明,自108年下半年起,為穩定市場砂石價格並防止囤積壟斷與配合砂石供需結構調整政策,各河川局及水資源局於執行轄管疏濬採售分離之土石售料,採以固定價格販售,自源頭管控砂石價格迄今,以避免廠商因競價墊高成本而造成砂石成品價格上升。該署進一步說明,今年度販售價格較110年持平或小幅降低,且疏濬外運販售部分已達3,311萬噸,可提供2,594萬噸成品,達成率56%,進度超前。

經濟部礦務局表示,依據該局各區最新統計資料,今年4月份砂石均價每噸分別為北區395元、中區363元、南區278元、東區277元,較上月波動幅度最大僅0.36%,較去年同期漲幅在1.83%內,考量近期因疫情、油價、運費及鋼材等原物料上漲因素,砂石碎解洗選設備營運及維修費用增加,砂石價格已屬平穩,顯見自經濟部水利署執行疏濬土石採售分離及固定價格販售政策以來,市場砂石價格確實已從源頭有效管控。此外,該局表示全國砂石原料供應充分,4月底庫存已達3,788萬噸,可提供全國砂石需求6個月以上緩衝,相關資訊並已逐月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報,以利政府充分掌握砂石量價資訊。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台灣就業通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 Facebook


開心飛漾,求職就業通-線上就業博覽會|台灣就業通



營造業工作就業獎勵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1年度辦理營造業相關職類職前訓練預定開班期程資訊

附件下載

 

勞動部加強開發勞動力供給來源, 並積極推動營造業人力補實對策!

111-03-07

有關媒體今(7)日報導營造業希冀政府針對公共工程缺工(尤其是成熟技術工)問題提供相關解決對策部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為積極因應營造業缺工問題,已主動釐清人力需求、提供專案求才服務,並增加工班媒合機制及加強開發潛在勞動力來源,同時鬆綁政府重大工程及獎勵民間工程申請聘僱移工相關措施,來面對營造業人力問題。

  發展署統計,110年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計協助營造業求才登記4萬7,284人,協助補實2萬4,089人。其中,該業別需求的工作職種主要為「基層勞力工」、「營建施工人員」、「水電配線技術員」及「混凝土工、模板工或鋼筋綁紮工」等;發展署分析,未能推介媒合成功原因,包括「工作環境不合」、「體能、健康條件不合」及「技術不合(無相關工作經驗、專長、證照)」等因素。

  發展署除持續透過全國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據點及台灣就業通網站提供求才服務,也在110年底訂定「產業缺工專案推動方案」,規劃專案求才服務機制,一旦接獲外界反映特定行業缺工,即主動聯繫確認缺工廠商名單、職缺種類與數量、工作內容與薪資待遇等具體人力需求資訊,據以展開客製化之專案推動計畫,提供專案求才服務、媒合求職者或結訓學員、辦理徵才活動及運用就業促進工具等措施,鼓勵求職者投入缺工產業。

  另外,有鑑於營造業特有的人力運用型態,為提升營造業人力媒合效益,發展署各分署彙收各地區營建工程主要工種(鋼筋、模板、泥水、混凝土)工班資料庫資訊,並在地安排促成有人力需求的業者與營建工班直接面對面交流,提供人才或工班媒合及必要的職業訓練。同時,發展署刻正加強開發運用職業訓練結訓學員、取得技能檢定技術士證者、二度就業者、已退休者等潛在勞動力,以增加人力供給端的多元性。

  對於有意願從事營造產業工作但技能不足的失業者,發展署以自辦、委外、補助或產訓合作等機制,近2年共辦理252班、訓練5,356人,其中於去年配合內政部營建署所訂之鋼筋、模板、泥水及混凝土等4工種訓練課程培訓450人。今(111)年截至2月已規劃辦理營造職類相關課程154班,預計訓練3,850人,將持續連結產業公協會辦理訓練課程,並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及原住民委員會協助招生。

  為強化產業遴聘技術士人才,發展署自101年起,即將取得技術士證且同意於台灣就業通網站開放求職履歷者之基本資料揭示於網站供業者選任;經統計108至110年,已協助營造業補實營造職類技術士計5,115人次。另為擴大推動已取得技術士證者之就業媒合,自111年度起,將針對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民眾,進行個人資訊就業媒合運用意願調查,並依調查結果建立營造技術士求職資料庫。

  針對聘僱移工部分,勞動部為協助政府加速推動公共建設,已在109年鬆綁公共工程申請移工資格,刪除工程總計畫限制、放寬個別工程金額申請門檻等規定。另為紓解民間工程缺工問題,也已於110年擴大令釋可聘僱外籍營造工的民間工程類型,納入經核准獎勵民間投資興建,且具有公益性或完工後可以創造國人就業者,包含交通建設、觀光遊憩設施、運動設施、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工商及科技設施、都更、危老重建等7大類工程;並放寬民間工程申請移工資格之工程金額等規定。截至111年1月底在臺外籍營造工有6,810人,總數較去年同期及前年同期分別增加576人、2,381人。

  發展署再次呼籲,政府已訂有求才服務機制,事業單位如有求才需求,可善加運用政府各項求才服務資源,協助補實或培訓相關人力。


因應大環境缺工、缺料情形 政府已設法解決並發揮功效

111-03-02

今日媒體報導,缺工缺料造成公共工程陷斷炊危機,及業界建議政府編列物價調整費用,工程會表示面對大環境的事實,公共工程從計畫開始至招標、履約各階段,已有因應缺工及物價上漲的對策,110年公共建設決標情形與往年相較呈現平穩,決標率平均達9成以上,且合計已執行4千386億元,執行率95.87%,創歷年最高,各項公共工程持續順利推動。

就缺工部分,工程會以短期及中長期對策因應。短期以外籍移工補充缺少之人力,在不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及不影響本國勞工權益之前提下,於109年及110年與勞動部合理修正營造業移工規定,包括降低申請門檻、擴大適用範圍。111年1月營造業移工6,810人已較109年7月修正規定時增加2,008人,增加幅度達41%。勞動部並於111年2月15日起開放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除原已開放之印尼及泰國外,再增加開放越南及菲律賓移工,有助營造業執行工程。中長期對策部分,工程會已協同內政部落實營造業證照制度,要求施工廠商依規定設置取得證照之技術士,據以帶動技術證照之市場需求,改善勞工地位及待遇,提升職場勞工需求競爭力。另持續引導業界朝公共工程預鑄化及自動化的方向辦理規劃設計,以降低人力需求及改善現場作業環境。

針對缺料及營建物價上漲部分,工程會已提出各項對策因應,除建立機制於源頭穩定混凝土之重要原料砂石及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及持續追蹤鋼料價格波動原因,避免不合理漲價或惜售情形外,並要求機關在計畫預算階段即應核實編列預算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以因應自工程建造費估價之基準年至完工期間之物價波動;如有原計畫編列物價調整款額度不足的情形,工程會也已協同國發會、主計總處擬定加速修正計畫審議的相關作為。對於決標後履約期間之物價波動,目前工程採購契約範本採依序按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含材料及工資類)及總指數漲跌幅採3層級物調機制調整契約價金,以減少廠商於履約階段受物價波動之風險,提升投標意願。

工程會再度表示,針對多次流標的異常個案已啟動專案協處機制,透過現地訪視及召開公共工程流標專案檢討會議,歸納流標主因為預算未符合需求或市場行情(例如單價低於行情、需求變更卻未增加費用)、工期未符實際需要(例如以補助期限訂定工期未考實際工期需要)及設計書圖條件不合理(例如未考量現場施工條件或違法綁標)所致。工程會已分別從協調督導及教育訓練面向,要求機關上網招標時再次檢視預算是否符合當時市場行情、契約納入履約期間物價波動調整工程款機制、工期必須合理可行,並應避免招標書圖有綁標、不明確、不合理情事。

經過工程會與各機關採取上開因應對策,110年公共建設執行績效創歷年新高,共執行4千386億元,達成率超越109年之95.67%,達95.87%;在公共工程決標比率部分,順利決標之件數比率,自107年的88.94%提升至110年的90.14%,決標比率亦呈現平穩情形。

工程會已就人力需求及物價波動等提出相應之對策並已展現成效,也將持續關注並隨時反應,以期公共工程順利推動。


工程會從供應鏈著手 採取穩定營建物料量價對策

111-02-03

農曆春節前各項公共與民間工程積極趕工,營建物料之混凝土及相關原物料需求量大增,為免價格波動,工程會已從混凝土原物料供應鏈著手,採取量足價穩對策。

工程會長期關注營建大宗資材之價格,近2年來混凝土之價格與供應量均能維持平穩充足,惟近期因年節前趕工需求及國際海運、煤炭價格上漲等因素,混凝土價格可能出現上漲壓力,工程會已於今(111)年1月21日召開會議,從原物料供應鏈著手,採取有效的穩定量價對策。

工程會說明,穩定營建物料量價對策包括要求河川疏濬之砂石採固定價格供應,並加強東部砂石北運的量能,確保砂石供應量及價格穩定;有關水泥部分,工程會於去(110)年10月份發現水泥價格上漲後,旋即請經濟部釐清原因係製程所需煤炭及其海運價格上揚所致,爰行政院已自110年12月至111年3月減半徵收水泥貨物稅,以紓解水泥漲價壓力;爐石粉部分,工程會110年12月份接獲業者反映爐石粉供應量不足及售價可能調高訊息,即已透過經濟部協調相關產製爐石粉之事業單位,維持「量足價穩」以供應國內需求;至於飛灰部分,避免因競標而導致成本增加,工程會前已協調台電公司自109年開始,採取固定價格標售。

工程會表示,將持續密切追蹤營建物價及數量,並追溯原始材料價格,以適時掌握物價整體變動原因,並提出穩定對策,確保營建物料價格及供應平穩。


勞動部一向重視勞動安全,並積極推動營造業人力補實對策!

111-01-25

有關媒體今(24)日報導質疑政府對於營造業的人力因應對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為積極因應營造業缺工問題,已主動召開會議邀集營建工程公協會及職業工會釐清人力需求,更首次嘗試在媒合求職者、結訓學員之外,新增媒合工班的作法,來積極面對產業人力問題。

近年產業需求擴張及疫情影響,對於勞動力供需形成挑戰,發展署除持續透過全國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據點及台灣就業通網站提供求才服務外,也在去(110)年底訂定「產業缺工專案推動方案」,規劃專案求才服務機制,一旦接獲外界反映特定行業缺工,即主動聯繫確認缺工廠商名單、職缺種類與數量、工作內容與薪資待遇等具體人力需求資訊,後續並以1個月為期,展開客製化的專案推動計畫,提供專案求才服務。

目前已啟動營造業專案作業,有鑑於結合各式分包商、工班的勞務承攬為營造業的營運機制之一,為提升營造業人力媒合效益,發展署各分署在地彙收各地區營建工程主要工種(鋼筋、模板、泥水、混凝土)工班資料庫資訊,截至111年1月21日止,已有52家工班提供聯絡資訊,發展署各分署將於年後在地安排有需求的業者與相關營建工班直接面對面交流,提供人才或工班媒合及必要的職業訓練。

發展署統計,110年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計協助營造業求才登記4萬7,284人,協助補實2萬4,089人,求才補實率50.95%。發展署再次呼籲,政府已訂有求才機制,事業單位如有求才需求,可善加運用政府各項求才服務資源,包括求才媒合服務、徵才活動及就業促進工具等。

又為提升營造業安全的工作環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對於營造業採取提高監督檢查量能、加強高職災及高風險項目專案檢查、加重高嚴重度違反項目處分,並「運用科技技術」等多元工具,以協助營造事業單位改善營造工地工作環境,落實施工安全衛生管理。此外,勞動部去年完成「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立法,並訂於今(111)年5月1日施行,該法已擴大納保對象,提升各項給付,凡受僱勞工到職即受到該法保障,享有職災保險給付,並且提供職災預防及重建業務,對於不幸罹災勞工,提供適足補償及災後重建的服務,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

長期來看,各行業為追求永續發展,都在競相提升爭取人才投入的吸引力,政府協助人力媒合、提供職業訓練相關服務的同時,營建工程業者亦應朝向營建工程自動化、優化勞動條件及作業環境,並加強人力培育,以提供勞工更優質的就業選擇。

 


勞動部已訂有產業缺工方案,並積極促成勞資對話,協助營建工程業紓緩人力問題!

111-01-05

有關經濟日報今(5)日報導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反映營建缺工而質疑勞工政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為積極因應產業缺工問題,已於110年12月27日訂定「產業缺工專案推動方案」,並主動召開會議邀集營建工程公協會及職業工會釐清人力需求,積極面對產業人力問題。 

       近年產業需求擴張及疫情影響,對於勞動力供需形成挑戰,發展署除持續透過全國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據點及台灣就業通網站提供求才服務外,也在去年12月底訂定產業缺工方案,規劃專案求才服務機制,一旦接獲外界反映特定行業有缺工的狀況,即主動聯繫確認缺工廠商名單、職缺種類與數量、工作環境內容與薪資待遇等具體人力需求資訊,後續並以一個月為期,展開客製化的專案推動計畫,提供專案求才服務。 

       由於近期陸續有營建工程業者反映缺工問題,發展署隨即依據上開方案,於昨(4)日邀請營造業勞資雙方共同與會討論可行作法,會中決議發展署將與職業工會合作或透過各分署在地服務網絡,儘速建置各地區營建工程主要工種(鋼筋、模板、泥水、混凝土)之工班資料庫資訊,另透過營造業公協會宣導營造業廠商運用現有台灣就業通網站平台進行職缺登錄,再由發展署各分署在地安排有需求的業者與相關營建工班直接面對面接觸,提供人才或工班媒合及必要的職業訓練。發展署也將洽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了解公會所掌握之缺工需求後,主動給予協助。 

       發展署統計,110年截至11月底,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計協助營造業求才登記4萬4,777人,協助補實2萬2,264人,求才補實率49.72%。發展署呼籲,政府已訂有求才機制,事業單位如有求才需求,可善加運用政府各項求才服務資源,包括求才媒合服務、徵才活動及就業促進工具等。長期來看,各行業為追求永續發展,都在競相提升爭取人才投入的吸引力,政府協助人力媒合、提供職業訓練相關服務的同時,營建工程業者亦應朝向營建工程自動化、優化勞動條件及作業環境,並加強人力培育,以提供勞工更優質的就業選擇。



穩定營建物價 有效控管砂石及飛灰供應

110-12-14

去年以來部分物價漲勢明顯,工程會與相關部會針對營建物價已採取穩定措施,以因應對各項工程推動可能帶來的衝擊。

  工程會表示,去年底接獲反映鋼價上漲訊息時,隨即邀集鋼鐵公會、營造公會、經濟部、法務部等相關機關會商,釐清上漲主因為國際煉鋼原料價格上揚,並請相關主管機關清查通路是否有惜售情形,確保鋼料供需及價格之穩定。鋼價自今年7月達到高峰後,最近3月之H型鋼及鋼板價格已見持平,鋼筋部分則有3%至5%的回跌情形。

  而混凝土重要原料砂石、飛灰、水泥,工程會亦採取穩定措施,包括要求河川疏濬之砂石採固定價格供應,並加強東砂北運的量能,確保供需及價格之穩定;另飛灰部分,為避免以往競價標售方式導致混凝土價格上漲,已協調台電公司自109年開始,採取固定價格標售,台電公司已於110年由大林電廠採飛灰固定價格標售,並自111年全面將所屬4座燃煤電廠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以穩定混凝土價格。

  工程會進一步說明,今(110)年10月份發現水泥價格上漲,旋即於10月底洽請經濟部釐清上漲原因係因水泥製程所需之煤炭及其海運價格上揚,致水泥價格上漲約9%,從而影響混凝土價格上漲約2%,爰於12月1日起透過減徵水泥貨物稅一半,以穩定混凝土價格。經比較今年11月與去年同期之混凝土價格約上漲4%,價格變動尚在合理範圍。

  工程會表示,將持續密切追蹤營建物價,掌握物價變動原因並提出穩定對策,以確保營建物料價格及供需平穩。


砂石供應量足價穩,已從源頭管制

2021-11-30

有關媒體報導大宗物資降稅最快本周上路,營建業所需混凝土,除了水泥還有砂石,若砂石不降價,水泥降稅平抑造價,效果恐微乎其微,建議經濟部水利署在砂石開採招標時就設立價格天花板一事;經濟部澄清說明,經濟部水利署自108年下半年起,為穩定市場砂石價格並防止囤積壟斷與配合砂石供需結構調整政策,各河川局及水資源局於執行轄管疏濬採售分離之土石售料,採以固定價格販售,已自源頭管控砂石價格迄今,砂石供應量足價穩。

砂石資源為國家基礎建設不可或缺的原材料,亦為民生及戰備關鍵物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亦已於110年11月22日發布新聞稿針對物價上漲部分,說明已建立機制於源頭,就混凝土之重要原料砂石及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以穩定價格,以避免不合理漲價或惜售情形,並要求機關在計畫預算階段即應編列物價調整款,以因應自工程建造費估價之基準年至完工期間之物價波動。

經濟部礦務局表示,自經濟部水利署執行疏濬土石採售分離及固定價格販售政策以來,市場砂石價格確實已從源頭有效管控;依據該局北、中、南、東各區最新統計資料,10月份砂石價格較上月波動幅度最大僅0.52%、較去年同期均價下跌0.3%,價格平穩。此外,全國砂石原料供應充分,10月底庫存已達3,218萬噸,可提供全國砂石需求6個月以上緩衝,相關資訊並已逐月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報,以利政府充分掌握砂石量價資訊。


土石資源服務平台│土石資源及產銷管理資訊系統





工程會正視缺工、料漲情形 並已協調提出因應作法

110-11-22

近期媒體報導,請政府正視缺工、原物料價格上漲,及因此造成公共工程流標之情形,工程會表示就物價上漲及缺工,已提出對策因應,另統計近年9成案件在2次招標內決標(因政府採購法規定第1次招標必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始得開標,第2次招標則不受限制),其餘未達1成之案件,經個案檢討均有其個別因素,工程會將督促主辦機關及縣市政府注意務實辦理,以使各項工程能順利進行。

就人工部分,工程會已分由短期及長期面提出對策,短期在不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及不影響本國勞工權益之前提下,於去年及今年與勞動部合理修正營造業移工規定,110年9月營造業移工6,429人已較去年同期5,287人,增加1,142人。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已核定自11月11日起開放移工專案引進。

上述修正營造業移工規定,包括已刪除計畫百億元門檻、個別契約門檻由10億元降為1億元,並增加納入住都中心之社會住宅工程;民間重大經建工程部分,亦比照刪除計畫百億元門檻,個別契約門檻由10億元調降為2億元,並增加適用類型;目前民間投資興建公用事業、私立學校、社福機構、醫療機構、製造業重大投資廠房興建,及獎勵民間投資興建交通建設、觀光遊憩、運動設施、都市更新、危老重建等,均得申請外籍移工。

另針對人工長期對策部分,工程會已偕同內政部落實營造業證照制度,確實要求施工廠商依規定設置取得證照之技術士,據以帶動技術證照之市場需求,以提升勞工尊榮感及待遇。另亦持續推動公共工程朝預鑄化及自動化,引導業界朝此方向辦理規劃設計,降低人力需求及改善現場作業環境。

工程會表示,針對物價上漲部分,已提出各項對策因應;首先就物價部分,除建立機制於源頭就混凝土之重要原料砂石及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以穩定價格外,另就近期鋼料上漲情形,亦持續追蹤其上漲原因,避免不合理漲價或惜售情形,並要求機關在計畫預算階段即應編列物價調整款,以因應自工程建造費估價之基準年至完工期間之物價波動;且工程會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已依序按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含材料及工資類)及總指數漲跌幅採3層級物調機制調整契約價金,減少廠商於履約階段受物價波動之風險,提升投標意願。

工程會自107年起,透過現地訪視及召開流標專案檢討會議,歸納此類公共工程流標主因為於預算編列未扣合需求或市場行情、工期編列未扣合實際需要(例如僅以補助期限訂定工期)及設計書圖條件不合理(例如規模過大未合理分標或特殊規格)所致。

為利公共工程順利推動,工程會已就物價波動及人力需求等,提出相應之對策並展現成效,也將持續關注並隨時反應;此外,工程會亦將持續督促及協助各機關,就未能於2次招標內決標之不到10%案件,以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的角度,釐清流標真正原因並務實解決。



靈活運用在台移工 讓公共工程尚能順利推動

110-10-18

為協調改善營造業缺工現象,工程會已與勞動部及內政部合理化營造業移工規定因應急需,110年8月營造業移工6,480人已較去年同期增加1,547人;而因應邊境嚴管規定,廠商透過延長年限、調派及轉換等措施靈活運用已在國內之移工達914人次,有助公共工程之推動。

營造業為國家經濟發展的火車頭產業,工程會於不違反就業服務法及不影響本國勞工權益之前提下,協調勞動部及內政部於109年及110年合理修正營造業移工規定。110年8月營造業移工6,480人已較去年同期4,933人,增加1,547人,另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之邊境嚴管規定,勞動部已有協助產業用人需求之配套措施,包括延長工作年限、調派工作場所及轉換雇主等,110年度截至8月,廠商已據此靈活運用移工達914人次,舒緩用人需求。

綜上,經合理化移工規定及靈活運用在台移工等措施,國內公共建設推動尚稱順利;公共工程2次以內之決標比率為91.34%,亦較前幾年有所提高,相關措施已見成效。

工程會補充,營造業移工係屬補充性質,本國勞工培育及技術養成才是永續發展的基石。為從根本解決,工程會將持續偕同內政部及勞動部落實營造業證照制度,強化本勞之技術培訓與聘用,以提升勞工尊榮感及待遇,吸引年輕人投入。


營造工程物價上漲 工程會已有因應作法

110-09-11

今日輿情報導,營造工程物價漲勢驚人,工程會表示,部分物價上漲確實是事實,但在公共工程推動,從計畫開始至招標履約各階段,已有完整之因應作法。

  對於公共工程物價,工程會逐月於公共建設督導會報追蹤檢討,從源頭供需分析調配、政府標售之砂石及飛灰採固定價格等,以穩定物價並避免人為不當因素;就鋼料等物價,分析結果係受國際因素影響,就此因市場機制造成之物價上漲,工程會係藉由全生命週期各階段措施因應。

  首先,在「計畫階段」,工程會要求各機關編列計畫經費,應考慮當時物價水準合理編列,並應將未來至完工時可能漲幅,編列物價調整費,以支應工程決標前及履約期間之物價上漲費用。其次,在「設計階段」,因與計畫核定有時間差,機關或技術服務廠商編列設計預算,除應配合當時物價編列外,亦應針對其後之物價調整編列費用。工程會於審議重大公共工程計畫與基本設計時,也同步進行檢視及把關。

  在「招標階段」,機關應再次檢核原核定之設計預算是否符合當下之市場行情,並作必要之調整;另為合理分擔契約雙方對於物價漲跌之風險,工程會已於107 年 7 月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訂定依序按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含材料及工資類)及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契約價金,以減少廠商於履約階段受物價波動之風險。

  在「履約階段」,若契約未約定物調機制或未有前述三層級物調機制案件,履約中發生物價有契約成立時不可預期之上漲情形,工程會自 108 年起多次函釋各機關,契約雙方得參酌民法情事變更之規定,辦理契約變更為有物調或採用工程會契約範本之三層級物調機制,及時因應物價之變動。

  綜上,工程全生命週期各階段,均考量物價變動之因素,並搭配物價調整機制,以因應物價之漲跌及合理分配風險,順利推動公共工程。


公共工程建設均依計畫循序推動進行


110-08-24

關於媒體報導台北動物之家等工程追加預算仍流標,係因國家政策失調導致營建物價漲幅太大,工程會應把國家要做的工程排出來。工程會表示重大公共建設均訂有計畫,並依計畫循序推動進行;至於物價上漲原因主要受國際市場行情影響,而工程會就物價上漲對公共工程之影響亦有對策。

  重大公共工程之推動,依規定應先擬訂計畫,載明期程及資源需求,包括經費來源與分年經費,於計畫審議核定後,配合編列年度預算,循序推動。再就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及甲等營造業之資本額總計推估,營造業胃納量尚無問題。又今年上半年公共工程2次以內招標決標之件數為92.44%,整體決標比率更較前幾年略有提高,而其餘流標案件,經工程會個案檢討,均有其個案因素,而非一般泛泛所提之物價上漲或缺工。

  工程會進一步表示,以營建工程使用量較高之混凝土及鋼筋為例,就國內供應之混凝土原料,工程會由源頭穩定混凝土之重要原料砂石及飛灰價格,以110年7月之可掌握料源之預拌混凝土物價指數,相較去年同期年增率為2.86%,尚稱平穩。而鋼筋則受國際鋼價因素,年增率為55%,工程會並持續追蹤鋼價上漲原因,避免不合理漲價或惜售情形。因應物價波動,工程會並要求機關在計畫預算階段即應編列物價調整款因應自工程建造費估價之基準年至完工期間之物價波動,且工程會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已訂定依序按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含材料及工資類)及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契約價金,以減少廠商於履約階段受物價波動之風險,增加廠商投標意願。

  再就營造業之胃納量分析,依最近一期(110年第2季)內政部營建署公布「營造業家數及資本額」統計資料,國內甲等綜合營造業共3,008家,資本額總計約為4,037億元,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其單次承攬契約金額限制為資本額之10倍,推估整體營造業承攬金額遠大於公共建設預算金額(今年約為7,202億),所以雖然目前公共工程案量有增加,但仍在營造業胃納量內。工程流標因素很多,包括設計工期是否合理等,各機關應務實由工程全生命週期各階段有無相互扣合檢討流標原因。

  吳主委指出,為利公共工程順利推動,工程會已就物價波動提出因應對策,也將持續關注並隨時反應;此外,工程會亦將持續督促及協助各機關,就未能於2次招標內決標之10%案件,包括台北動物之家流標原因,將協助釐清流標真正原因並提供解決方案。


110-08-16公共工程採購有對策 整體決標情形未受物價缺工影響

 

110-05-31去年公共建設執行創佳績,表揚重大傑出貢獻人員

 

110-02-14擴大推動東砂北運計畫 提升砂石自主供應

 

110-02-13協處砂石供需 109年度全國砂石供需穩定

 

110-02-12公部門齊心合作 解決營造業缺工問題

 

110-02-11工程會持續關注營建鋼材價格

 

109-12-31跨部會合作 穩定鋼筋供需

 

GUIDEPAGES營造業放寬外籍移工案(2020)



2022年8月16日 星期二

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

 

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

營造業專區


2022-08-16內政部尚未針對公共工程工地主任設置情形建立預警機制,審計部促請改善

內政部為強化營造業之管理,業由該部營建署建立「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提供內政部核發之工地主任執業證證號、執業證效期及是否加入公會等資訊。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系統未針對公共工程工地主任設置情形建立主動警示機制,致仍有工地主任資格未符營造業法規定情事,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於「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建立預警機制,確保其人員設置符合法規規定。

審計部指出,內政部為強化營造業之管理,業由內政部營建署建立「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並於該系統建置「營造業工地主任-執業證資料查詢」介面,提供內政部核發之工地主任執業證證號、執業證效期及是否加入公會等資訊,以利工程主辦機關查證承攬廠商所設置工地主任資格是否符合營造業法規定。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4月查核發現,內政部未洽請全國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提供工地主任加入公會日期等資料,亦未洽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提供「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工地主任設置情形資訊,結合其核發之執業證,針對公共工程工地主任是否具備執業證、執業證效期是否有效及有無加入公會等事項,建立相關管理及預警機制,致仍有工地主任資格未符營造業法規定情事。審計部遂於110年6月函請內政部研謀修正。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內政部於110年11月30日洽請工程會介接該部營建署「工地主任管理系統」之資料庫,並於「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新增工地主任未具執業證、執業證逾有效期限及未加入公會之預警機制,以即時就工地主任設置未符合規定情事,發揮主動警示功能,督促落實改正。


2021-04-08避免登錄不實 營建署:啟動營造與標案系統勾稽查證

對於近日外界關注工程管理作業,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目前已有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其中包括營造業及專業從業人員(包含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工地主任)等基本資料,可供相關單位及一般民眾查詢。此外,也已啟動與標案系統間的勾稽示警功能,預計1個月內可完成,展開人員資格查證,確保公安。

系統加強介接 第一時間主動勾稽示警

營建署表示,目前公共工程部分工程會建有「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其與「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營造業人員(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等)資格條件之資訊可介接確認,後續將透過資訊整合,並增加勾稽功能,主動於資訊系統提出示警功能。

強化營造業管理系統健全管理

營建署指出,目前已啟動營造業資訊系統中建築工程增加勾稽功能(核依法聘僱營造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確認營造業人員登載資料合法性,預計於一個月內完成。

對於營造業負責人是否兼職,營建署指出,工程主辦機關亦可至網站(http://cpabm.cpami.gov.tw/clscoListPage.jsp)查詢。

透過公會加強宣導,避免情事再發生

營建署強調,現今各工程主辦機關、地方營造業主管機關或一般民眾,皆可透過現有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進行人員查證,後續將透過營造業公會機制加強會員宣導,並主動查詢聘僱專業人員之適法性,依法聘僱營造業專業人員,確保公共安全。


BUILDINGFOCUS「工地主任管理機制」及「營建工程之設計監造及營建管理」專題報告


0


2022年8月14日 星期日

2021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減災精進做法之科技減災研討會〔4/4〕營造業強化減災實務技術及作法


GUIDEPAGES: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GUIDEPAGES2021營造業減災加強年

 

營造減災精進    https://test-riskma.yuejin-ai.com/

 

2021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減災精進做法之科技減災研討會 

1/4〕營造工程減災策略及未來展望-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李柏昌副署長 

2/4〕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國際趨勢及數位科技新作法-月進整合科技有限公司 李秉展博士 

3/4AI人工智慧應用於營造防災最新作法-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黃中和副教授 

4/4營造業強化減災實務技術及作法-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張進義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