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 星期四

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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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專區



政府為強化工地主任之管理輔導及訓練服務,於營造業法第31條第5項規定,工地主任應加入全國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前內政部營建署(已改制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稱國土署)建置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尚無公會核發年度會員證之有效期資訊,經函請研謀改善,國土署已於全國在建工程資料查詢系統中,新增會員證有效期欄位,以利機關有效掌握公共工程工地主任人員資格,並藉由公會管理輔導及訓練,提升執業品質及技術水準。

審計部指出,國土署建置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提供各界查詢核發之工地主任執業證資訊,包含工地主任姓名、執業證號、執業證有效期限及是否加入公會等,同時有利機關掌握公共工程工地主任人員資格。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查核發現,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對於工地主任加入公會之資訊,僅顯示「是否加入公會」欄位,尚無公會核發年度會員證之有效期資訊,不利機關有效掌握工地主任資格,審計部遂於110年6月函請內政部研謀修正。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內政部113年1月16日已於全國在建工程資料查詢系統中,新增公會核發年度會員證之有效期欄位,以利機關有效掌握工地主任人員資格,促請承攬廠商人員聘用符合規定,確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2022-08-16內政部尚未針對公共工程工地主任設置情形建立預警機制,審計部促請改善

內政部為強化營造業之管理,業由該部營建署建立「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提供內政部核發之工地主任執業證證號、執業證效期及是否加入公會等資訊。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系統未針對公共工程工地主任設置情形建立主動警示機制,致仍有工地主任資格未符營造業法規定情事,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於「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建立預警機制,確保其人員設置符合法規規定。

審計部指出,內政部為強化營造業之管理,業由內政部營建署建立「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並於該系統建置「營造業工地主任-執業證資料查詢」介面,提供內政部核發之工地主任執業證證號、執業證效期及是否加入公會等資訊,以利工程主辦機關查證承攬廠商所設置工地主任資格是否符合營造業法規定。

然而,審計部於110年4月查核發現,內政部未洽請全國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提供工地主任加入公會日期等資料,亦未洽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提供「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工地主任設置情形資訊,結合其核發之執業證,針對公共工程工地主任是否具備執業證、執業證效期是否有效及有無加入公會等事項,建立相關管理及預警機制,致仍有工地主任資格未符營造業法規定情事。審計部遂於110年6月函請內政部研謀修正。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內政部於110年11月30日洽請工程會介接該部營建署「工地主任管理系統」之資料庫,並於「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新增工地主任未具執業證、執業證逾有效期限及未加入公會之預警機制,以即時就工地主任設置未符合規定情事,發揮主動警示功能,督促落實改正。


2021-04-08避免登錄不實 營建署:啟動營造與標案系統勾稽查證

對於近日外界關注工程管理作業,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目前已有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其中包括營造業及專業從業人員(包含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工地主任)等基本資料,可供相關單位及一般民眾查詢。此外,也已啟動與標案系統間的勾稽示警功能,預計1個月內可完成,展開人員資格查證,確保公安。

系統加強介接 第一時間主動勾稽示警

營建署表示,目前公共工程部分工程會建有「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其與「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營造業人員(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等)資格條件之資訊可介接確認,後續將透過資訊整合,並增加勾稽功能,主動於資訊系統提出示警功能。

強化營造業管理系統健全管理

營建署指出,目前已啟動營造業資訊系統中建築工程增加勾稽功能(核依法聘僱營造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確認營造業人員登載資料合法性,預計於一個月內完成。

對於營造業負責人是否兼職,營建署指出,工程主辦機關亦可至網站(http://cpabm.cpami.gov.tw/clscoListPage.jsp)查詢。

透過公會加強宣導,避免情事再發生

營建署強調,現今各工程主辦機關、地方營造業主管機關或一般民眾,皆可透過現有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進行人員查證,後續將透過營造業公會機制加強會員宣導,並主動查詢聘僱專業人員之適法性,依法聘僱營造業專業人員,確保公共安全。


BUILDINGFOCUS「工地主任管理機制」及「營建工程之設計監造及營建管理」專題報告



2024年5月4日 星期六

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改善暨降低職業災害辦理情形專題報告


1130502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勞動部就「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改善暨降低職業災害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改善暨降低職業災害辦理情形」專題報告
勞動部    https://lis.ly.gov.tw/lydbmeetr/uploadn/113/1130502/601.pdf


勞動部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大院召開交通委員會,感謝各位委員對於公共工程 職業安全衛生的關心,公共工程向來受各界關注且具有引領民間工程增進營建品質與安全的角色,爰降低公共工程職業 災害,為本部的施政重點之一,以下謹就「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改善暨降低職業災害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敬請 委員不吝指教。

壹、強化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為

本部為提升公共工程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水準,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除要求勞動檢查機構加強對公共工程監督檢查之外,並建立跨機關減災平台,積極與部會合作,引導工程主辦機關重視工安,於規劃、設計及施工等階段全面強化施工安全管理。相關重點作為如下:

一、加強公共工程監督檢查:本部為加強公共工程落實安全衛生管理,請勞動檢查機構於平時及假日加強公共工程動態檢查之外,並應會同中央、直轄市工程主辦機關等 聯合查核重大公共工程,對違反勞動檢查法及職業安全 衛生法等規定之事業單位依法予以停工及罰鍰處分。統計 112 年公共工程安全衛生檢查計 9,287 工地次,停工348 工地次,罰鍰 9,950 萬元。

二、建立職場減災跨機關合作平台:為督促各部會所屬國營事業及公共工程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本部邀集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共同成立「職場減災跨部會平台」,並定期召開會議,以研議強化施工安全議題,精進施工安全防災作為。另,地方公共工程部分,亦由勞動檢查機構與地方政府合作, 不定期召開減災檢討會議,督促公共工程團隊強化施工安全管理。

三、推廣「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為提升公共工程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水準,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令,本部訂頒「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指導機關將工程設計、監造及施工等安全衛生應注意事項,納入採購契約加強管理之外,並規定勞動 檢查機構配合會同中央、直轄市工程主辦機關等聯合查核重大公共工程,加強督導落實廠商執行施工安全衛生規範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等事項。

四、訂定「營造工程風險評估技術指引」:由於營造工程施工內容及界面複雜,且作業環境亦潛藏各種不確定因素, 發生職業災害的風險較其他產業高,爰本部訂定「營造工程風險評估技術指引」,協助工程設計者及施工者落實政府採購法第 70 條之 1 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5 條規定之設計及施工規劃等階段風險評估,以消除及降低施工風險,並對殘餘風險提供適當安全衛生經費及資源, 要求施工廠商於施工階段加強管理,以防止職業災害發生。

五、強化重大公共工程施工安全審查機制:公共工程應依契約規定針對上述風險評估成果實施內部審查之外,本部 針對國家重大建設公共工程同屬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 者,要求勞動檢查機構於召開審查會議時,應邀請工程 主辦機關及設計單位列席,說明工程設計已消除、降低風險及傳遞待進一步評估事項,再針對施工廠商報告之評估主要危害及防災對策加強審查,以提升重大公共工程施工安全。

六、協助工程主管機關建立施工安全選商機制:施工廠商的勞安績效,對公共工程是否能安全的如期、如質完成, 至為重要。為此,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官網已建置「職安衛卓越網 / 重大職災公開網」之外,並定期提供行政院工程會有關公共工程發生重大職災營造廠商名冊,作為機關辦理工程最有利標或評分及格最低標時,將安全衛生優良獲獎及發生重大職災紀錄之勞安績效列入評選項目,以協助篩選勞安績優廠商承做公共工程。

七、舉辦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及表揚:為藉由選拔與公開表揚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及人員,以激勵優良工程 落實安全衛生管理,本部每年辦理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及表揚。另為樹立安全衛生學習典範,於官網建置「優良工程金安獎資訊管理系統」,公開獲獎工程及人員安全衛生優良作法,協助其他施工廠商建立完整安全標準 作業程序及預防職業災害,提升施工安全文化。

貳、公共工程降低職業災害已具初步成效

近年公共工程在各主管機關戮力推動減災策略,引導工程主辦機關重視工安,於規劃、設計及施工等階段全面強化施工安全管理等作法,重大職災死亡人數已逐年下降。統計去(112)年公共工程重大職災死亡人數32人,較104年的49人降低約34.7%,顯示公共工程在各政府部門督促所屬工程投入施工安全衛生人力及資源下,整體減災已有初步成效。

參、推動營造業墜落打擊計畫

一、統計我國歷年營造業重大職災,墜落均佔災害類型之首,每年造成約百人死亡,占營造業整體重大職災近 7 成,另統計英國、新加坡與日本營造業墜落致死比例在 40% 左右,韓國營造業墜落致死比例較高在 57%左右,顯示我國墜落死亡職災比例偏高。

二、近年營造業不論是公共工程或民間工程,案件規模均有朝向大規模、高樓層及深開挖之趨勢,致發生墜落風險較其他行業為高。為此,本部特將今(113)年設定為「營造業墜落打擊年」,並訂定減災策進計畫,請檢查機構提升檢查、裁罰及停工強度之外,並與營造工程主管機關及營造業相關公(工)會團體合作,共同打擊營造墜落職災。

肆、結語

工安事故不僅造成勞工傷亡,更是罹災者家屬一輩子的 傷痛,除連帶影響其家庭生計,造成社會沉重負擔之外,更有可能影響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事故,本部將持續透過監督檢查及輔導、宣導等減災策略及措施,督促事業單位加強安全衛生設施,並在現有防災策略基礎上,進一步精進各項作為,期型塑職場安全文化,貫徹政府保障工作者生命安全的決心。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改善暨降低職業災害辦理情形專題報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 

https://lis.ly.gov.tw/lydbmeetr/uploadn/113/1130502/602.pdf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吳澤成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澤成今天有機會列席貴委員會,向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報告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改善暨降低職業災害辦理情形,深感榮幸。

本會依職掌負責統籌公共工程之推動,並在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如質完成為目標。為確保公共工程職業安全,工程執行除應遵守職安相關規定外,本會亦要求合理編列職安費用、運用履歷採購選商、強化工地職安管理及分級加強查核等面向採取具體做法,引導各機關貫徹執行。

以下謹就重點內容,向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報告,敬請指教。

貳、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改善暨降低職業災害辦理情形

一、要求各機關依據施工風險合理量化編列職安費用

(一) 分析潛在施工風險,採取必要措施
政府採購法第70條之1規定,機關應要求規劃設計單位,依工程規模及特性,分析潛在施工風險,編製安全衛生圖說及規範,並納入招標文件。

(二) 合理量化編列職安費用
本會訂有「公共工程安全衛生項目編列參考附表」提供設計單位量化編列安全衛生費用,讓施工廠商有合理之職安費用落實執行各項職安工作,以確保施工安全。

二、運用職災資料作為選商之參考

本會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及人員履歷應用於政府採購作業參考手冊」,提供機關於辦理採購評選時,將投標廠商過往職安資料納入評選項目,藉以選擇較優之廠商承攬工程。有關勞動部之重大職災資料,目前每季以人工匯入本會公共工程雲端系統,為利資料即時性,已與勞動部規劃由兩機關系統直接介接相關資料,並建置警示訊息提醒機關加強職安管理,預計113年完成。

三、強化統合協調機制及落實工地職安管理

(一)強化工程團隊監督確認及統合協調機制:公共工程透過契約所定工程團隊各單位之權責分工,強化成員之間相互勾稽連結及監督確認機制,並由工程主辦機關及專案管理廠商或監造單位負責統合協調各廠商落實執行職安各項工作。

(二)落實執行工地安全衛生管理:施工廠商應依個案工程契約約定,於「公共工程施工日誌」詳實填報工地職業安全衛生事項,包含每日實施勤前教育、檢查新進勞工是否提報勞工保險資料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勞工個人防護具等。另監造單位應確實辦理職安檢驗停留點簽認,以落實執行工地安全衛生管理。

四、加強查核職安潛在及高風險案件,並與勞動部建立橫向通報機制

(一) 分級查核

1. 運用廠商履歷篩選職安潛在風險案件
運用本會公共工程雲端系統篩選曾發生工安事故或勞動檢查有嚴重缺失之施工廠商或監造單位所承攬之公共工程案件等加強查核。

2. 依工程特性篩選職安高風險案件
依勞動部統計112 年重大職災死亡人數結果,其中以「墜落職災」為災害類型之首,針對有發生墜落災害疑慮之公共工程案件,包含涉及高差 2 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高空作業及基礎開挖等加強查核。

(二) 與勞動部建立橫向通報機制
施工查核結果涉及工地職安有重大缺失者,則由查核小組通知當地所屬勞動檢查機構,做為勞動檢查之重點對象, 以避免職安缺失重複發生。

五、訂定防範施工中橋梁翻落措施:為確保公共工程安全,除已訂定「防範施工中預力 Ι 型梁吊放後翻落風險之作業指引」外,另以吊索型橋梁失敗事故為鑑,訂定「吊索型橋梁設計、施工及維護階段應注意事項」,於 113 年 2 月 19 日函頒各機關配合。

六、重大職災案件不得參選金質獎:公共工程金質獎辦理之目的為公開表揚優良公共工程之機關、廠商及個人,以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及職安,改善生活環境, 促進廠商良性競爭。已規定重大職災案件不得參選金質獎;另獲機關推薦參選案件,亦已將職業安全衛生事項執行成果納入評分,以獎勵職安方面施作優良之廠商。

七、持續辦理職安教育訓練:本會自 100 年起受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委託辦理初任公職人員 ( 土木工程類科 ) 實務訓練,每年均請勞動部具有實務經驗之講師講授職業安全相關法規及災害案例等課題, 以提升相關從業人員對工地職安管理觀念。截至112 年度本會已辦理 60 場實務訓練,共計 3,667 人次。

參、執行成果

依勞動部公共工程重大職災死亡人數資料及統計工地職安缺失查核扣點情形,顯示公共工程職業災害情形已有改善,將持續朝工地零職災目標邁進。

一、公共工程重大職災死亡人數有逐年下降趨勢,將以零職災為目標
經勞動部統計近 5 年(108 年至 112年止)公共工程發生重大職災死亡人數已有逐年下降,其中 112 年為 32 人,較 111 年減少 20%,但仍未達零職災目標,本會將協同各機關持續努力達成。

二、職安缺失查核扣點數有逐年下降趨勢,將持續改善
經統計本會公共工程雲端系統施工查核常見及重複發生之安全衛生缺失扣點情形,如高差 2 公尺以上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 ( 含樓梯、電梯口、天井、管道間、構台、橋梁墩柱及橋面版等 ),自 108年至 112 年,每案平均扣點數由 0.11 點下降至 0.08 點,本會亦將協同各機關持續督促各工程團隊加強職安工作。

肆、結語

良好之職業安全管理,可減少工地災害,避免造成勞工個人、家庭及社會之傷害,本會將協同各機關持續與勞動部共同合作,督導工程團隊確實執行各項職安工作,並強化統合協調機制落實工地職安管理, 降低工地職業災害,朝工地零職災目標邁進,以優質公共建設,為民眾創造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