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4日 星期二

營建剩餘土石方管制措施

 

營建剩餘土石方(以下簡稱餘土)的流向管制,是各縣市政府為了防止土方亂倒、破壞國土景觀及造成水土保持問題的重點工作。

雖然中央政府有《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但具體的執行細節與開罰準則,主要由各縣市政府的自治條例來規範。


核心管制機制:三位一體

地方政府對於餘土的管制主要圍繞三個核心環節,確保每一方土都有跡可循:

1. 申報與許可 (前置作業)

  • 計畫書審核: 建築工程或公共工程在開工前,必須提交「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載明預估土方量、種類、處理地點(土資場)及運輸路線。

  • 勾稽作業: 縣市政府會透過「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進行線上申報與勾稽,確保來源端與收受端數據吻合。

2. 流向證明文件 (運送過程)

  • 隨車憑證: 司機必須隨車攜帶經核准的「流向證明文件」(俗稱三聯單或五聯單)。

  • GPS 監控: 許多縣市(如桃園市、新北市)已強制要求載運餘土的車輛裝設 GPS 定位系統,以便即時監控是否偏離預定路線。

3. 土資場管理 (末端收容)

  • 進場核對: 土資場(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必須確認車輛有合法憑證才准予進場。

  • 影像監控: 地方政府通常會要求土資場安裝 CCTV 監視器,並與主管機關連線,防止虛報進場量。


各縣市特色措施舉例

不同縣市因地理環境與開發程度不同,有不同的管理重點:

縣市 重點措施 目的
 新北市 強制 GPS 追蹤、結合警察局擴大攔查。 防止土方流入山區或偏遠農地。
 桃園市 土資場總量管制、推動「餘土銀行」。 因開發案多,透過銀行機制調節供需,減少資源浪費。
 臺中市 電子聯單化 (數位簽章)。 減少人工填寫錯誤或偽造三聯單的可能。
 雲林/彰化 加強農地非法回填查緝。 防止重金屬或廢棄物假借「餘土」名義傾倒於農地。

現行管制面臨的挑战

雖然制度嚴謹,但實務上仍存在一些「灰色地帶」:

  • 非法轉運: 部分業者會在進入土資場前,先將土方運往非法轉運站。

  • 混入廢棄物: 營建廢棄物(如廢木材、塑膠)混入餘土中,偽裝成乾淨土方。

  • 跨縣市流竄: 當 A 縣市管制趨嚴時,土方往往會流向管制較鬆或查緝較難的 B 縣市。

小撇步: 如果您是開發單位或營造商,務必確認配合的清運業者具備合法資格,並定期檢查 GPS 軌跡與土資場簽收記錄,否則一旦發生亂倒,業主往往也需負連帶法律責任。


您是想進一步了解特定縣市(如台北、台中)的罰則,還是需要申請餘土計畫書的具體流程說明?


各地方縣市為管制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主要採取強制清運車輛安裝GPS即時追蹤系統、要求建立電子聯單申報機制,並落實土資場/目的事業處理場所月報申報。同時,部分縣市如桃園、台中、宜蘭修正條例,推動「AC」直送模式,加速合法去化。 

以下為地方縣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的具體措施:

1. 源頭管制與申報

  • 電子化作業: 要求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必須透過系統申報餘土流向與處理計畫。
  • 產出量勾稽: 地方主管機關(如工務局、建管處)按月勾稽營建工地出土量與收容場所(土資場)進場量,確保數量一致。
  • 零星少量管理: 針對小型工程的零星廢棄土,簡化管理但仍要求紀錄去向。 

2. 運輸流向監控 (GPS)

  • 強制裝機: 要求承攬商清運車輛全數安裝符合規格的 GPS 即時追蹤系統,並與中央或地方系統串接,落實「逐車追蹤」。
  • GPS 雙軌並行: 地方政府自建系統與中央系統並行,嚴格查核非法棄置。 

3. 收容處置場所管理

  • 現場紀錄: 要求土資場或目的事業處理場所(砂石廠、混凝土廠)必須安裝監視錄影設備,記錄車輛進出與卸土情形。
  • 月報申報: 土資場需每月五日前填報收容月報表,若處理外縣市餘土,需同時檢送該外縣市主管機關。
  • 嚴格復原: 場區停業或許可期滿,必須提送「整復計畫書」,確保場區不會變成非法垃圾堆置場。 

4. 地方特色與簡化措施

  • AC」直送模式: 桃園市、台中市、宜蘭縣等透過修訂自治條例,將「營建工地(A點)」產出的有價土石方或可利用物料,直接送至「砂石洗選廠、預拌混凝土廠(C點)」,免經中間處理(土資場),加快去化。
  • 強化違規處理: 若發現非法棄置,勒令工地停工、限期清除,並提高廢棄土流向稽查頻率。 

5. 跨區域合作

  • 跨縣市通報: 針對跨縣市運送,建立「收土端」與「出土端」縣市的合作與資訊勾稽機制。 

各縣市皆依據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進行自治條例的修訂與執行,主要目的是將所有產出的土石方納入資訊管理系統。



 地方政府管制措施

〔臺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宜蘭縣〕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https://guidepages.blogspot.com/2026/02/blog-post_15.html

〔新竹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臺中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彰化縣〕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雲林縣〕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臺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高雄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地方政府自治條例



2026年2月23日 星期一

土方清運新制 | 新聞專題 | 中央社 CNA

 土方清運新制 | 新聞專題 | 中央社 CNA

https://www.cna.com.tw/topic/newstopic/4874.aspx


落實土方有效管理,達成守護國土及環境永續目標(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reel/1470028121362543/


內政部 - 即時新聞澄清

115-02-23內政部國土署:強化土方處理費公開透明 近期將公開各區域價格 行政院持續協助擴充雙北土方收容量能並平抑土方處理費用

近期有媒體報導「雙北土方處理費暴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23)日指出,為平抑土方處理費用,行政院除加速擴充土方收容量能外,已協調臺北港放寬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條件及順序,以公共工程、合法土資場分類後土石方、具公益性民間工程、以及出土量達3萬立方公尺的民間工程可進入臺北港收容,每立方公尺預計所需費用(不計入運費)計1,050元,國土署於2月11日召開中央與地方研商會議,目前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政府已於2月12日前分別公告相關申請規定,將有效平抑土方平均收受價格。

此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協請地方政府調查轄內土資場收受各類土質牌價,於本月完成調查後,將在國土署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網站 ( [連結] ),公告區域平均區間價格,供外界查詢,讓土方處理費用更加透明化。

針對雙北土資場土方收受價格異常問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請地方政府持續觀察並積極主動查察,如發現土資場業者有不當哄抬處理價格或聯合壟斷之行為,將協請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以維護市場正常運作秩序及公共利益。


115-02-05土石方是國家重要循環再利用資源 內政部國土署強調透過全流向及營造工程管理 杜絕非法棄置農地

有關詹順貴律師昨(4)日在民間媒體專欄及粉專發表「被蠻橫杯葛施政的賴政府應避免再重蹈土石方之亂」一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土石方是國家重要循環再利用資源,建置完善的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機制、多元去化管道及最終處置是政府持續努力的方向,行政院亦召開數十次會議,與地方政府及相關業者召開說明會溝通及瞭解問題及需求,包括朝野立委等都認同全流向管理方式,包括「擴增去化量能」、「簡化土方運送流程」、「GPS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申裝GPS」等三項配套策略。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說明,目前在去化過程部分,經由環境部及交通部等各方努力,無論是港區填海造陸、土資場、需土工程等最終處理場域,今(115)年可收容的土方量已經高達3,921萬立方公尺,另臺北港、臺中港、桃園科技園區、彰濱工業區及臺南大學七股校區等處在完備相關程序後,做為土石方暫置土地使用,各縣市也會配合辦理。

另在制度面部分,本署已函請地方政府修正自治條例,期能於2月底前盡速配合修正送請議會審議,共同解決土方去化問題。整體而言,土石方去化無論是採取暫置、公私有土資場或最終去處等處理方向都非常明確,至於少數不肖業者政府也會依照廢棄物清理法或相關法令移送法辦。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再次說明,營建剩餘土石方依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規定不得直接回填農地,更不能非法棄置。此外,農民若是要混合外來土壤進行農地改良,須依地方政府自治規定,檢具合法土方來源證明等文件,且必須通過無毒檢驗測試,且不得含有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事業廢棄物或其他有害物質,經核准後才能回填土壤及作為農耕使用。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為使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方式走向更符合國土永續及資源循環再利用,透過中央地方合作、公私協力等多管齊下,共同落實土方管理秩序與環境永續目標。


115-01-28內政部國土署:營建剩餘土石方GPS系統 採雙軌並行

115-01-26民團訴求已納入環境部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 政府跨部會合作遏止非法棄置嚴懲不法及強化土方管理

115-01-25內政部國土署:持續協調土方去化並獲正面回應 非外界所稱「已讀亂回」 跨部會推動三項配套策略 共同守護國土永續

115-01-21內政部國土署重申三項配套措施 攜手地方落實土方管理秩序與環境永續

115-01-19內政部跨部會並攜手地方共同為營建產業解決土方暫置及去化問題

115-01-07內政部國土署:建置全國一致性GPS管理系統 掌握跨縣市流動有其必要性 籲請業者儘早完成GPS裝設及審驗 無須再觀望


2026年2月15日 星期日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新聞發佈〔營建管理組〕土石方管理

營建管理組 新聞發佈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ARCHISTORYTW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新聞發佈〔營建管理組〕

土石方管理

2026-02-11中央跨部會整合資源建立「跨區支援」機制 擴大土方去化量能 地方政府共同合作加速落實

2026-02-06行政院跨部會合作盤點資源 評估中部聯合暫置場地 攜手中臺灣共同處理在地建設土方問題

內政部國土署長蔡長展邀集臺中市及彰化縣共同進行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場所會勘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6)日邀集臺中市及彰化縣政府到彰濱工業區現勘,評估作為設置中部聯合暫置場地,預計可提供144萬立方公尺暫置容量。署長蔡長展表示,為協助紓緩中部縣市土石方去化壓力,行政院跨部會協調交通部、經濟部及內政部等單位,盤點整合資源並提出多項配套措施,期盼臺中市及周邊縣市能夠一起合作,共同解決在地工程建設問題。

蔡長展說明,為協助臺中市土方最終去化地點難尋的議題,行政院已協調擴增臺中港土方暫置容量28萬立方公尺,未來可增加至80萬立方公尺。另評估在中部地區設置聯合暫置區,預計可提供144萬立方公尺暫置容量。行政院也盤點4處臺糖等公有土地作為候選暫置地點,約可容納100萬立方公尺,內政部亦評估南投竹山消防署訓練中心防災公園(第一期)作為中部地區公共工程土方交換的可行性,預估可收納30萬立方公尺。

此外,考量臺中市建案量較多,整體出土需求量大,中央提供工程出土異地暫置處理方式,讓地方政府能有所依循;同時,今日臺中市政府都發局已正式公告異地暫置規定。

蔡長展最後表示,中央會繼續攜手全國各縣市政府共同面對土方去化的議題,落實土方有效管理,達成守護國土及環境永續目標(影片)。


2026-01-29跨部會合作並攜手地方加速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程去化 內政部:落實國土永續發展及確保營建產業運作穩定

2026-01-27內政部國土署傾聽業界聲音 優化營建剩餘土石方管控

今(27)日由行政院顧問李孟諺率內政部參事蔡長展及國土管理署代理署長朱慶倫召開「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程管理因應對策產業」說明會,邀集環境部、交通部、農業部、各縣市營建土石方、不動產開發等各產業公(協)會代表共同參與。部分業者雖有反應跨區域運送、取消月管制量、管線工程土方暫置需求及擴增土石方再利用通路等問題,但也認同未來政府隨著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才能遏止非法棄置行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強調,中央、地方及業者三方應共同攜手建立可追蹤之管理機制,打擊非法傾倒之不肖業者,以保護國土及產業之永續發展。

會中首先由代理署長朱慶倫說明目前整體政策及「擴增去化量能」、「簡化土方運送流程」、「GPS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申裝GPS」等多軌配套策略,強調透過制度化、數位化的全流向管理,讓土石方從產出、運送到去化皆可追蹤、可查核,避免非法棄置行為造成國土破壞、環境污染。

有關營建土方清運車輛裝設GPS部分,經與環境部合作,截至今(27)日下班為止,全國裝機總申請量共有6,743輛,裝機中520輛,已有6,223輛可上路,加計環境部環保車機砂石專用車1,649輛,共有7,872輛可立即清運土石方。

另環境部刻正推動「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草案,推動源頭即進行廢棄物與土石方分類及減量外,並已導入營建工程遵行綠色設計概念及使用再生資源的方向,以創造循環經濟市場及扶植循環產業。

行政院顧問李孟諺表示,感謝今日參與的產業公會及代表共同討論土石方去化,中央與地方會繼續努力並結合多元措施,妥善處理土方問題,及讓管理制度能夠被具體落實。李顧問說明,目前最終去化之執行會以臺北港模式及填海造陸兩方向為主,同時也會強化土方篩選分類機制;另外,現行土方業者及縣市政府間本來就可以跨縣市相互協助,讓整體循環再利用體系能夠穩定運作。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為建置土方管理新秩序,及促使國內營造及相關產業永續發展,行政院積極整合跨部會資源及9次研商會議,攜手地方共同面對土石方議題及提出解方,亦感謝業界願意共同配合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程管理政策,並在過程中提供許多寶貴建議,以利政策繼續執行,落實產業健康發展及杜絕不法行為,建立永續共好未來。

2026-01-22臺北港、臺中港及桃園科技園區部分土地可供土方暫置使用 內政部國土署重申:土方去化需要中央跨部會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解決

2026-01-21內政部將持續與環境部及法務部合作稽查、嚴懲營建廢棄土不法行為

2026-01-20中央跨部會與臺中市政府共同合作 協助營建產業面對土方去化問題

2026-01-20既有合法土方去化量能充足 內政部「從未」宣佈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


2026-01-19內政部跨部會並攜手地方共同為營建產業解決土方暫置及去化問題

2026-01-17行政院跨部會合作 「三項策略」加速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

2026-01-14內政部偕同跨部會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 加速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

2026-01-06行政院邀集跨部會機關、北北桃共同研商土石方收容量能及效率提升議題 內政部會繼續強化營造工程管理及土方資源循環再利用

2026-01-04內政部國土署強化落實營建土石方流向管理以落實國土永續與安全 偕同地方政府輔導業者從源頭減量再利用及擴增去化管道


2025-12-10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車輛新制11511日全面推行 內政部國土署:儘早完成GPS系統裝設 以免受罰


2025-10-08營建剩餘土石方源頭控管、流向監控及擴大土方收容 內政部:跨部會合作 建立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機制

2025-09-12內政部國土署:運用管理科技追蹤及啟動溯源稽查 攜手跨部會合作持續嚴格執法 打擊非法棄置

2025-05-27內政部、環境部、法務部共同宣誓打擊非法棄置 劉世芳:源頭管理科技追蹤 跨部會合作守護國土永續

2025-05-22中央與地方攜手防堵營建土石方非法棄置 劉世芳:結合科技強化監管與查緝 建立全方位管理機制


2025-03-18回應監察院糾正土石方管理缺失案 內政部國土署:後續將依監察院糾正意見檢討 務實精進管理規範

2025-01-21中央跨部會指揮地方聯合稽查違規傾倒廢棄土資 啟動溯源稽查並重申持續嚴格執法之決心

2024-12-08全面掌控土方去化合法途徑 國土署跨部會合作建置全流向管制系統 主動查核違規行為

2024-11-19113年度營建剩餘土石方績優縣市考核結果出爐 國土署勉勵各縣市持續精進及發揮國土守護力量


〔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115-02-13。桃園市解土方之亂,4對策1配套 簡化土方申報機制 異地暫置有條件

為解決近1個多月的土方之亂,桃園市政府積極回應中央政策,市長張善政也要求府內局處間合作共同解決問題,今天正式公告精進措施,4大措施聚焦「簡化土石方A到C申報」、「開放3大整開區異地暫置」、「推薦具公益性、政策性建案入台北港」和「航空城、公共工程收容民間剩餘土石方」,同時考量近期土方問題,所造成建築工地進度延緩問題,桃園市府給予最高2年的工程展延配套措施。



桃園都市發展局局長江南志說,因應中央加速土方去化,在全國土方車輛都經GPS軌跡的監控下,A到C土方交換機制已具備運行條件,建築工程產出之土方,可直接對應到需土的工地直接進行交換,江局長也提到桃園導入GPS軌跡10多年,先前也規劃過簡化土方交換,但苦於外縣市車輛沒有裝機,無法掌握土車全國流向,此次中央決心要進行去化目標,桃園可即時配合,免除重複進出處理場的負擔,縮短載運里程落實減碳,也接減輕市區大型車輛穿梭的交通壓力。

針對中央提及的「異地暫屯」機制,市府盤點出3處整體開發區,分別是中壢體育園區、機捷A20整開區及機捷A21整開區,該3大整開區仍在開發初期,對於市容及交通影響較小,凡是位於這3個整體開發區內的建築工地,可在同一整體開發區內租用鄰近土地,暫置剩餘土方。至於桃園市內其他地區的工地,目前仍不開放異地暫屯機制,避免影響市容及造成公安風險。
 

有關土方進入台北港,市政府優先推薦順序為市內合法土資場、具公益性質或符合市府推動政策的民間建案,如都市更新、衛生福利設施、社會福利設施、重大民間經濟投資案等,再來是產出土方大於3萬方的大型工程者。

而桃園目前正值航空城大型區段徵收工作中,航空城持續穩定辦理收容核准之民間乾淨土方,二月初已公告收容50萬方民土。另外,桃園市內的公共工程,經工程主辦機關同意後得收容民間乾淨土方,透過資源互相媒合,達成工地土方交換的最佳效益。

江南志補充,面對這次的土方挑戰,桃園除了密集配合中央的研商會議,也邀集本市不動產、營造、砂石、土石方、土木技師及建築師等各公會共商對策,經過來回的討論,與各方達成共識後,公告桃園營建剩餘土石方的新制,但也聽到民間近期工地因運土費用的成本提高,工期受阻的問題,因此給予建築執照最高2年的展延期限,但也再次強調相關業者,務必遵守GPS流向監控規定,共同維護桃園的道路安全與市容環境。




〔臺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115-02-11。臺南首創公、私有建築工程營建土石方回填再利用 紓解土方去化壓力落實資源循環

內政部國土署自1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以致營建餘土去化困難,為降低新制上路對營建產業之衝擊,並兼顧本市建築工程推動及都市發展需求,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於1月28日公告,凡於112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的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可延長建築期限2年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積極推動建築工程土方交換政策,近期成功促成永康區台糖建案工程與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安定院區長照機構新建工程,將建案產出的剩餘土石方直接轉作公共工程回填使用。此舉不僅有效紓解民間建案的土方去化壓力,更大幅公共工程節省公帑,並助益長照公共建設順利推進,達成資源循環利用。




工務局表示,嘉南療養院位於安定院區佔地1.9公頃,地形低窪,需土量約16500立方公尺,適逢台糖位於永康區建築工程有營建剩餘土石方,因此工務局啟動土方新政策-公、私有土石方交換機制,市長黃偉哲10日前往視察土方交換作業情形,肯定工務局對多元土石方去化的努力,也期許帶動臺南市的各項建設能不受土方因素,推動順利。

為應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5 年全面實施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新制,臺南市政府主動出擊,提出多項配套措施以穩定產業發展。市長黃偉哲強調,市府已公告針對 112 年至 115 年底領得之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建築期限一律自動展延二年,給予營建業充足的調整緩衝期。

工務局再強調,進一步簡化運送機制,開放領有建照之工程可於市內自行設置「異地臨時土石方暫置區」,並鼓勵公、私有建築工程進行土方媒合交換。透過強化去化管理與資源再利用,不僅有效緩解土資場收容量能限制,更大幅提升營建廢土的經濟價值及循環利用。

市府未來將持續優化媒合模式,打造更有效率、環保的營建環境,讓「廢土變黃金」成為臺南永續發展的新典範。



臺南市因應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建照得自動延長2年


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1&s=8794831


〔臺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115-02-11民間建築工程餘土即日起受理申報運棄臺北港,建立推薦機制解決去化瓶頸


115-01-24北市積極推動公共工程土石方收容




〔彰化縣〕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舒緩中部土方去化壓力 彰濱工業區擬設暫置場 | 政治 | 中央社 CAN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02060315.aspx

26層樓高的土方山,欲落腳花壇山坡敏感區,恐引發土石流、破壞水源及石虎棲地 | 上下游新聞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234531/

彰化成營建廢棄物非法棄置熱區 地方盼中央訂專法加強跨縣市管理 | 中彰投 | 地方 |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9157600




〔高雄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營建剩餘土石方分流管理 農地去化加嚴審認 合理市場價格嚴防壟斷 市府依法嚴查嚴辦

 

釐清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制度,健全流向管理,高雄市政府開座談會釋疑

https://build.kcg.gov.tw/index.aspx?au_id=12&sub_id=35&id=181544


〔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

 

2025-10-23新北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強化土資場管理、維護環境安全


2026年2月14日 星期六

2026 土方之亂爭議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GUIDEPAGES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新聞發佈〔營建管理組〕土石方管理


內政部國土署:營建剩餘土石方GPS系統 採雙軌並行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ms=9009&s=336508

今(28)日媒體報導「環團:中央應把關土方品質去向」,其內容提及地方政府自建土石方運載車輛GPS系統希望能與內政部系統直接介接一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在1月16日親自召集內政部、交通部、環境部及經濟部進行跨部會研商,會上已確認營建剩餘土石方GPS系統採取雙軌並行策略


農業部重申: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已明定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農地 不會修法放寬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24740


「土方之亂」補破網!政府推全追蹤、填海造陸,建案卻被迫停工? | 熱門話題 | 要聞 | 經濟日報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9284895/


內政部將持續與環境部及法務部合作稽查、嚴懲營建廢棄土不法行為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https://www.nlma.gov.tw/ch/titlelist/news/16982

內政部今(21)日表示,為回應近期社會對於遏止營建廢棄土非法棄置、守護國土環境的高度期待,政府持續與環境部及法務部合作方式加強查緝。自2023年至2025年間,環境部協同本部警政單位共同查辦包含營建廢棄土非法傾倒行為等有關重大環保犯罪案件,共計101案,裁處行政罰鍰新臺幣2,930萬6,800元,並涉及犯罪所得高達新臺幣46億4,994萬8,559元,展現政府對破壞環境不法行為從嚴究辦的決心。

其中,為回應社會對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落實的期待,由各地方政府成立之「營建剩餘土石方聯合稽查小組」持續加強第一線稽查作業,去(2025)年全國各地方政府共辦理稽查9,677件,裁罰2,916件,裁罰金額合計新臺幣5,565萬元,顯示中央與地方攜手強化稽查執法,對違規行為即時處置,以具體行動維護土方管理秩序。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警政署近3年透過「治平專案」持續掃蕩,已查獲幫派組織涉入棄土相關犯罪28案、266人,查扣不法利得新臺幣2億1,526萬餘元。內政部強調,未來將持續採取「系統性掃黑」作法,針對土方清運「挖、運、棄」各環節全面強化蒐證能量,從嚴偵辦、向上溯源,並斬斷金流,防止不法勢力滲入公共工程及建築產業。

內政部表示,中央將持續透過跨部會機制協調地方政府加強稽查取締,並對幫派涉入土方清運行為從嚴查辦、溯源究責並切斷金流,務實守護國土環境、營建管理秩序,以維護環境永續之目標。


既有合法土方去化量能充足 內政部「從未」宣佈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https://www.nlma.gov.tw/ch/titlelist/news/16971


有關媒體報導「內政部宣佈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一事,內政部今(20)日表示,既有合法土方去化量能充足,「從未」宣佈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近期,因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新制上路及為解決營造業者土方去化所面臨之困難,有持續與各縣市一同研商,目前已凝聚共識,會朝向「擴增去化量能」、「簡化土方運送流程」、「GPS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申裝GPS」等三項配套策略來執行,以強化現有土方場效能及提供大量最終處置地點,從而解決土方暫置及去化問題,內政部強調,會中討論並無涉及農業發展條例修法等情事。

內政部表示,農業發展條例主管機關為農業部,其施行細則第2-1條有已規定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農地,本部從未要求農業部要進行修法,合先敘明。

此外,有關農地改良回填之土方,現行規定是要適合農作物種植之土壤,且不得含有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事業廢棄物或其他有害物質,並附相關學術或試驗研究單位出具之檢驗報告證明文件,由農民依照農業用地申請改良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向地方政府申請核准後,方可回填土壤,以確保農業生產環境及兼顧農民耕作需求。

內政部最後表示,為了遏止不肖業者回填廢土破壞國土永續,在行政院跨部會協調及各縣市的共同努力下,逐步落實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理制度,包括全面導入電子聯單及 清運車輛裝置GPS等措施,強化土方從來源、運輸與最終去化地進行全流程追蹤與管理。同時中央已盤點港區、大型開發工程及填埋型土資場等相關最終處置地,可以有效處理現有及未來土方達1.5億立方公尺。後續,中央與地方會繼續合作及推動土方循環再利用,有效減少營建廢棄物產出及防堵非法棄置,以達到守護國土及資源循環運用之永續發展目標。


農業部澄清: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農地 並無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規定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24321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120 17:00:17)   有關媒體報導「農地大危機,內政部宣佈,營建剩餘土方可回填農地,重金屬與病原風險恐進餐桌」、「政府放行營建剩餘土石方回填農地,合法掩護非法,助長農地成棄土天堂」,農業部澄清,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於農地,並無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之情形。

農地改良之土質已明定於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


農業部表示,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已明定,農業用地為從事農業使用而有填土需要者,其填土土質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並不因土地所在區位等因素而有不同,亦即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均不能回填於農業用地,以避免該物質與土壤混雜難以移除,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又對於農地整地行為,亦應以挖填平衡為原則,不得以挖除原生土壤,再填入非農業種植土壤之物質方式,俾利農業生產環境之安全。

農地不得直接回填營建剩餘土石方,農業部立場不變


農業部再次強調,營建剩餘土石方內含物質是否安全,仍有疑慮,對於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規定農地填土土質之規定,不會改變,即非屬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均不得用於農地改良回填於農地,並無開放農地暫置或直接回填營建剩餘土石方,以維護農業生產環境安全。

內政部跨部會並攜手地方共同為營建產業解決土方暫置及去化問題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https://www.nlma.gov.tw/ch/titlelist/news/16969

為解決業者因應土方去化所面臨的困難,今(19)日由行政院顧問李孟諺率內政部參事蔡長展及國土管理署代理署長朱慶倫,召開「推動土方全流程管理因應對策」說明會,邀集各縣市政府共同與會。

會中就現行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機制,以及「擴增去化量能」、「簡化土方運送流程」、「GPS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申裝GPS」等三項配套策略進行說明,並廣泛交換意見,作為後續跨部會協調的基礎。

會中達成共識,中央與地方應共同確保土石方管理及去化措施符合法律規範,並請各縣市政府積極媒合既有土資場收受土方,以確保施工中工程安全無虞。

目前全國既有土資場及最終處置場域,整體去化量可有效處理現有及未來土方,總容量約達1.5億立方公尺,足以因應營建工程所產生之廢棄土方需求,並無開放農地暫置或用於農地改良。

未來內政部將在既有土資場域中持續推動土方循環利用,減少營建廢棄物棄置,落實國土保育,維護優良農地,避免土方非法棄置情形發生。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為使國內各項工程能夠順利進行,將加速「擴增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與臨時暫置量能」,包括展開跨部會及地方政府溝通合作,今日與會地方政府表達目前有土方暫置的急迫性,會中結論施工中的案件如有土方暫置需求,可依規定向地方申請,就可以來進行土方的暫置,但務必做好相關管理措施。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補充,中央已全面盤點可去化的土石方去處,包括臺北港、臺中港、高雄港及各縣市大型開發案、低窪地回填及填埋型土資場等擴增方案,共計可提供1.5億立方公尺,尚可滿足未來去化量。

請地方政府可利用內政部提供之公有土地清冊、協調國營事業土地或閒置工業區暫置土方,並成立公有土資場或調度中心,以提供長期合法的土方去處。

另在「簡化運送與處理流程」方面,內政部修正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並請地方政府修正自治條例或訂定相關管理規定,推動有價土石方等可利用之土石方可直接從營建工地(A點)交易至砂石場(C點)等有關利用土石方作為生產原料之簡化處理機制,改採「A至C」直送方式,免去土資場(B點)的中間處理,加快整體運送與處理時效。另環境部儘速研議快篩機制,以利進場作業能夠加速進行及提升整體收容量能。

此外,考量部分縣市及環境部在全國一致性GPS管理系統新制上路前,已有自建GPS系統,內政部將採取中央與地方「GPS雙軌並行」措施,讓整體清運車輛服務更具彈性。

截至19日,全國裝機總申請量為5,929輛,裝機中683輛,已有5,246輛可上路,加計環境部環保車機砂石專用車1,832輛,共有7,078輛可立即清運土石方,呼籲尚未裝設GPS的業者盡速向內政部申請裝置及完成審驗。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GPS政策檢討自113年啟動至今,為使土石方能夠妥善處理及流向更加透明,強化違規行為之查核,以落實國土永續發展及確保營建產業運作穩定目標。

今日會議,包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台東縣、嘉義市、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等縣市局處代表與GPS等業者透過實體與線上共同討論方式,跟中央交流第一線實務經驗,以利國內土石方管理政策能夠更加精進。

土方是什麼?一文看懂「土方之亂」為何而亂?工地卡關成本飆會影響房價? | 遠見雜誌

https://www.gvm.com.tw/article/127314


土方之亂國土署推4措施 台北港開放收達5萬方民間工程 | 政治 | 中央社 CAN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01140206.aspx


土方清運新制 | 新聞專題 | 中央社 CNA

https://www.cna.com.tw/topic/newstopic/4874.aspx


營建剩餘土石方(簡稱「餘土」)的管理,是城市開發與環境保護之間的拉鋸戰。從早期隨意棄置到現在的「資源化」與「全程監控」,台灣的營建餘土管理經歷了多次重大法規變革與轉型。

以下為您整理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程去化大事記,分為三個核心階段:


一、 早期管理與規範奠基期(1990 - 2000

這段時期主要在界定「土方不是廢棄物」以及建立初步的申報制度。

  • 1991年: 內政部頒布《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這是台灣餘土管理的法源始祖,明確區分了「有用資源」與「廢棄物」,避免營建土石方被直接列為一般垃圾。
  • 1997年: 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交換網路」,開始嘗試透過數位化手段撮合土方供需。
  • 2000年: 廢棄物清理法修訂。確立了若未依規定處理營建餘土,將視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重罰,加強了執法震懾力。

二、 數位化監控與資源化轉型期(2001 - 2015

隨著非法傾倒問題日益嚴重,政府開始導入 GPS 監控與多元去化管道。

  • 2003年: 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追蹤管理系統正式啟用。要求運送憑證(聯單)必須上網申報,並要求砂石車加裝 GPS(運送車輛監控系統)。
  • 2007年: 內政部推動「營建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標準,鼓勵民間成立轉運處理場,將餘土進行篩分、加工,轉化為再生材料。
  • 2010年: 「北土南運」與「河川疏濬」政策對接。因北部建案多、土方過剩,開始推廣透過船運或長途運輸將土方移往中南部填海造陸或填補低窪地區。

三、 全程勾稽與精進管理期(2016 - 2026 至今)

此階段重點在於打擊非法棄置(如隨意傾倒於農地)以及強化跨部會聯防。

關鍵政策與趨勢

 年份

 重點事件

 影響與意義

 2019 

 非法棄置聯防機制

 環保署(現環境部)與警政署建立通報平台,嚴查土石方混雜營建廢棄物。

 2021

 GPS 系統全面升級

 強化即時監控能力,防止車輛在運送途中「脫軌」至農地傾倒。

 2023

 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

 推動餘土轉化為「再生粒料」的強制比例,強化綠色營建鏈結。

 2025

 數位聯防 2.0

 導入 AI 辨識與大數據分析,自動偵測異常運送路徑與土方數量落差。


營建餘土全流程去化路徑

目前的標準流程已形成一個閉環系統,確保每一方土都有跡可循:

  1. 產源階段: 建築工程或拆除工程申請「土石方處理計畫書」。
  2. 運輸階段: 司機持有電子的「載運單」,全程受 GPS 監控,路徑不得偏離。
  3. 去化/處理階段: * 土資場: 進行分類、篩選(碎石、砂)。
    • 公共工程交換: 透過系統撮合,將 A 建案的土填入 B 公路工程。
    • 填海造陸: 如台北港、彰濱工業區的填築。
    • 環保掩埋場: 作為每日覆土使用。

專業筆記:

目前管理的痛點在於「土、廢」混合。許多不肖業者會將營建廢棄物(塑膠、木材)藏在土石方中,因此現場篩分與末端稽查已成為現階段執法的最核心任務。


您是否正在處理特定工程的土石方計畫書,或是想了解各縣市(如台北市、新北市)針對土資場設置的最新地方自治條例? 我可以為您針對特定區域提供更精確的規範說明。


2026 台灣房市營建展望

 

2026年台灣房市營建展望呈現「量縮價修、公強民弱」格局,住宅市場受政策、高成本壓抑,預計房價緩跌(蛋白區跌幅可能較大),交易量低檔盤整;營建業則靠公共工程與科技廠房需求 (AI需求) 支撐,公部門建設預算增加,營造需求維持成長動能。關鍵在於賣方心態是否鬆動,價格是否修正,以及政府政策調整。
房市趨勢與展望
  • 市場格局: 「價穩量縮」轉向「價修換量」,交易量低,自住剛需支撐,投資退場。
  • 價格走勢: 預計上半年跌幅較大,下半年收斂。蛋白區、蛋殼區跌幅可能10%以上,蛋黃區緩跌 5% 內。
  • 支撐動能:
    • 剛性需求: 2026年有大量家庭結構改變及人口紅利(31-50歲)帶動購屋需求。
    • 政策鬆綁: 新青安的後續政策若有利好,有助買氣。
    • 產品分化: 小宅、品牌宅、設計好、地段佳的產品仍有去化力;大坪數住宅修正壓力大。
    • 老屋換新: 屋齡偏高及耐震需求將帶動都更與換屋潮。
  • 關鍵變數: 央行信用管制、營建成本(土方、工料)與土地價格。
營建業展望
  • 公強民弱: 公共工程(軌道建設)與科技廠辦需求強勁,是主要支撐。
  • AI動能: 高科技產業建廠需求持續,帶動廠房營建及機電工程。
  • 成本壓力: 營建成本(土方、工料)高漲,衝擊中小型建商,但國際原物料回穩有助於緩和。
  • 投資結構: 資金多流向高報酬的工業地、廠辦與資料中心,而非住宅。
區域分化
  • 北部: 台北市抗跌,具產業話題性。
  • 中部: 台中「平穩」,外圍區回調壓力。
  • 南部 (台南/高雄): 過去受科技題材漲幅過大,2026年可能領跌,面臨技術性回調。 


2026 年台灣地產與營建市場

正處於景氣週期的關鍵轉折點市場主調為「價跌量溫」「產業分化」

一、 地產市場:進入「重置」與「盤整」期
  • 房價走勢: 專家預測 2026 年房價將持續下修,上半年處於主跌段,下半年跌幅收斂並趨於築底。 預估六都平均跌幅約為 10%,其中蛋白區壓力最大。
  • 成交量能: 交易量預計從 2025 年的低谷小幅回升(約增加 10% 以上),呈現「殺價取量」格局。
  • 供給壓力: 2026 年將迎來「交屋海嘯」,預計有大量建案完工(部分預測達 36 萬戶),去庫存壓力將成為抑制房價的主要因素。
  • K 型分化: 市場不再齊漲齊跌,資源將集中於有產業支撐(如 AI、半導體廊帶)的精華區,而缺乏基礎建設的地區恐面臨實質性下修。
二、 營建產業:面臨結構性挑戰
  • 公強民弱: 受打房政策與信用管制影響,住宅類營建動能減弱;然而,政府公共工程與科技廠房(如台積電擴廠)的需求仍維持營建業的基本盤。
  • 成本與法規:
    • 土方之亂: 2026 年初因棄土處理新制引發的營建成本上升及工程延宕問題(土方之亂),可能進一步擠壓建商利潤。
    • ESG 與減碳: 隨著碳費開徵及淨零政策推動,低碳建材與綠建築技術成為營建業轉型的核心競爭力。
  • 建商策略: 由於資金壓力與政策壓抑,中小型建商可能減少購地與推案,大型龍頭建商(如興富發、遠雄等)則看好最壞時機已過,預計在 2026 年加速推案以搶佔市佔。 
三、 關鍵影響因素
  1. 政策動向: 信用管制最快需至 2026 下半年才可能因市場冷卻而微幅鬆綁。
  2. 經濟環境: 台灣 2026 年 GDP 成長率預計回歸 2.60%~3.54% 的溫和區間,市場動能轉向基本面掛帥。
  3. 資金流向: 銀行放款額度限制與新青安政策的後續效應,將持續影響首購族與投資者的購買力。


2026年臺灣地產與營建市場

因高漲的建材與人力成本,住宅營造費用持續維持高檔,大樓每坪造價約 10~22 萬,預計2026年房市將呈現「價跌量漲」之態勢,平均跌幅約 10%。房屋市場涵蓋透天、華廈及大樓等房型,買房需預留 2~3 成自備款,並注意屋齡大於 30 年的結構老化風險。
以下是詳細分析:
1. 營建與造價行情 (2025-2026)
營建產業鏈由上游原物料、中游工程承攬至下游裝潢管理組成。
  • 住宅造價: 一般公寓或電梯大樓每坪約 10~22 萬元;頂級豪宅每坪甚至高達 25~40 萬元。
  • 成本因素: 過去幾年因缺工與原物料上漲,營造工程成本維持高檔,使得房價居高不下。
  • 結構差異:RC造價較高,鋼構或輕鋼構則依工法與品質而異。
2. 地產與市場趨勢
  • 2026年房市: 專家預測 2026 年房市呈現「價跌量漲」局面,平均跌幅約 10%,台南、高雄部分區域跌幅可能超過 10%。
  • 未來走向: 預計 2027 年房市進入盤整後,才可望止跌回溫。
  • 投資觀點: 房地產交易具備高流動性風險,常受利率與政策影響,需注意長期持有之持有稅與管理成本。
3. 房屋類型與購屋建議
  • 房屋類型:
    • 透天厝: 產權獨立,頂天立地,享有高隱私與土地持份。
    • 華廈/大樓: 七樓以上,有電梯與公設,大樓戶數較多。
  • 屋齡風險: 30年以上老屋結構老化,40年以上貸款困難且管線問題多,購屋前應預留大幅翻修預算。
  • 購屋準備: 房屋頭期款通常需要準備 20%~30%,例如 1000 萬的房子約需 200 萬~300 萬的自備款。
總體而言,當前市場面臨營建成本高漲與政策打房的雙重影響,自住者可審慎挑選物件,投資者則需關注市場跌幅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