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112年度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預定辦理4梯次,每梯次預計招訓70人,本年度預計辦理訓練地區與時間如下:
一、臺北地區(第1梯次):112年5月上旬。
二、高雄地區(第1梯次):112年6月中旬。
三、臺北地區(第2梯次):112年7月下旬。
四、臺中地區(第1梯次):112年8月下旬。
如有更改訓練梯次時間,以本部營建署招訓公告內容為主。實際開訓日期及報名日期將於各梯次開訓前75天於本署網站公告。參訓資格為取得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配管或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書、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明)書及水管裝設技工考驗及格證書,有參訓意願者,請留意營建署網站之相關資訊。
依據:下水道法第21條第1項(用戶排水設備,應由登記合格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承裝。承裝商僱用之技工,應經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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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下水道建設專業生力軍 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工
污水下水道乃國家重要之基礎建設,都市現代化與進步的象徵,內政部營建署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目標,積極推動國內各縣市污水下水道工程,截至108年6月底止,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已完成303萬2,441戶,用戶接管普及率達34.58%,相關用戶排水設備安裝、施工,及日常的巡檢、維護,皆有賴專業技術人力辦理,內政部營建署為提高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工之專業技能,自2008年起開辦承裝技工專業訓練,迄今已培養5,761位專業技工,投入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相關之行業中。
依據下水道法第21條規定「用戶排水設備應由登記合格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承裝,承裝商所雇用之技工應經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為維護民眾住家用戶接管施工之工程品質,及污水下水道之正常功能,營建署常年投入大量人力及經費,於北、中、南三區開辦「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工技術訓練課程」,訓練採學科基本常識與術科實務操作並重,並聘請各縣市下水道主管機關及民間機構具實務經驗之人員擔任講師,編撰教材,及講授下水道法令政策、介紹新式設備管材、用戶接管施工及工地安全等基本認識,並進行實務操作課程,完整課程須連續受訓三天,並辦理結訓測驗,合格者始發給結訓證明。
訓練合格之技工,成為國內下水道建設的強大生力軍,因具備用戶排水設備承裝之專業技能及知識,又有良好的工程品質,受到民眾的深深信賴,內政部營建署未來仍將持續精進,因應下水道發展之關鍵能力與需求,培育優質專業技術人才,使成為帶動國內下水道產業發展與前瞻基礎建設的重要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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