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 星期一

2021營造業減災加強年


勞動部許銘春部長率隊檢查營造工地,啟動「營造業減災加強年」

110-01-04

營造業職災高,勞動部許銘春部長關心營造工地勞工安全,於今(110)年上班的第一天(4日)率職安署及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員,前往新北市林口地區的4件大型建案工地進行勞動檢查,並宣示110年為營造業減災加強年,要求事業單位落實施工安全管理,強化安全衛生設施,避免勞工發生職業災害。經初步統計,本日共停工4處、罰鍰新臺幣50萬元。

勞動部表示,108年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攀升至168人,109年迄12月27日止,死亡人數雖已降至142人,惟仍為各業之冠,分析主要原因,包括前瞻計畫等重大公共工程陸續展開,台商積極回流投資,全國建案開工量大幅增加,部分工程因安全衛生設施欠缺及管理不良,導致重大職災案件增加。勞動部已要求職安署重新檢討營造業防災機制,除推動施工風險評估管理機制、運用資訊科技減災及結合外部資源防災等多項強化營造業減災策略,協助營造業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降低職災發生風險之外,並於去(109)年11月要求全國勞動檢查機構,就前瞻計畫等重大公共工程啟動聯合監督檢查,針對重大職災較多的建商旗下建案工地全面實施檢查,以及由職安署率各勞動檢查機構主管與建設公司高層主管座談,要求提出減災方案。勞動部為持續降低全國職災,將以110年為「營造業減災加強年」,提升監督檢查量能,對違規業者積極裁處,以督促營造工地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達成減災目標。

許部長強調,「尊重生命」為普世價值,「安全第一」是施工核心,生命是無價的,一個勞工發生職災死亡,即代表一個家庭的破碎,勞動檢查目的係為督促事業單位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令,仍需由工程業主及施工廠商等落實施工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及稽核,始能防止職業災害發生。同時呼籲,請全國公共工程及投資建案等工程業主配合勞動部共同減災,加強稽核工地,督促施工廠商落實施工安全衛生管理,以確保工作者安全,創造零工安事故的工作環境。





勞動部近日通過「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修正案,對於高風險之屋頂作業,要求新設廠房屋頂邊緣與周圍應設置護欄,及易踏穿屋頂應設堅固格柵等防止勞工墜落永久性設施,並增列相關營造作業主管對於危險作業管制之責任;此外,對於施工架、擋土支撐、模板支撐及橋梁工作車之構築及拆除,也增列應由營造廠專任工程人員或相關執業技師妥為設計,避免結構性破壞,危害勞工作業安全。
從事屋頂作業,因為安全設施不良而發生墜落或滾落災害,每年造成20~30名勞工死亡,特別是在颱風天前後之廠場屋頂修繕及屋頂附屬設備(水塔、冷氣、太陽能板等)安裝維護等,更易輕忽而肇災,因此,本標準特別增訂第18條之1規定,要求雇主於新設工廠鋼構屋頂邊緣與周圍應設置護欄,及易踏穿屋頂應設堅固格柵等防止勞工墜落永久性設施,以源頭管理保護勞工作業安全。另對於擋土支撐、露天開挖、模板支撐、隧道等挖掘(襯砌)、施工架組配及屋頂作業等高危害性之作業場所,要求作業主管於勞工進入該場所作業前,應確認現場安全衛生設施及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具之管制責任。 
勞動部表示,施工架、擋土支撐、模板支撐及橋梁工作車之構築及拆除,未經專業技師核算設計及按圖施工,恐發生倒塌崩塌危害,尤其在強風大雨期間更容易造成施工架倒塌釀成重大災害事故,例如107年高雄市區一棟新建大樓,即因施工架倒塌造成路過3名民眾死亡之悲劇,故本標準經檢討強化規劃設計端之把關,對於有結構破壞疑慮之假設構造物,明定應由專業技師設計、繪製施工圖說,並查核施工廠商確實按圖施工。
勞動部呼籲,各類事業單位有各項營繕作業時,應確實依照本標準落實施工安全管理,並妥善設置安全衛生設施,以保護勞工作業安全,各勞動檢查機構也會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業者積極預防職業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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