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0。開發許可評鑑參與情形踴躍,深化中央及地方夥伴關係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申請案件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內政部得不定期評鑑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成效,績效良好者,予以適當獎勵。國土管理署參考過往曾辦理評鑑之推動方式,於112年12月28日訂頒「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作業評鑑及補助獎勵要點」,並啟動評鑑作業,並持續向執行非都市土地審議業務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宣導及說明辦理方式,預計於今(113)年3月邀集直轄市、縣(市)政府簡報審議成果及執行情形。國土管理署表示,期望透過首度試辦評鑑作業逐步建立開發許可評鑑機制,提升審議工作績效。
審議經驗累積傳承,透過評鑑與交流重視審議成效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自90年授權直轄市、縣(市)政府審議核定迄今已累積900多案,今(113)年國土管理署辦理開發許可評鑑,除為提升執行審議同仁士氣,表揚工作績效優良人員外,並鼓勵直轄市、縣(市)政府透過互相觀摩及有關行政作為提升審議效能,將於本(3)月21日舉行評鑑審查會議,由國土管理署邀集對國土計畫及區域計畫熟捻之專家學者組成評鑑小組,就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提受評資料,審議創新精進作為及個案具體執行作法進行評分。
目前除部分縣(市)政府因審議案量及人力不足等因素未參與,多數直轄市、縣(市)政府,包括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基隆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宜蘭縣、澎湖縣均積極參與。國土管理署表示,將參考本次辦理成果,精進後續評鑑作業及審查方式,讓審議業務成效更獲重視。
國土管理署再次表示,因應未來國土計畫制度,有關審議評鑑作業將配合轉型為常態性例行工作,也期望能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業務更順暢,透過參與評鑑深化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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